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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名校”学生就业被拒 律师吁完善就业促进法

2012年12月25日 13:37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近日,广州一场校园招聘会上,某学校招人只要“211院校”逼哭女大学生的消息,经媒体披露后,在网上引起轩然大波。由于眼下正是大学生求职旺季,“就业歧视”问题引发公众广泛共鸣,成为社会各界争议的焦点。

  2007年8月,我国出台了《就业促进法》,明确提出反对就业歧视。

  遭遇或明或暗的就业歧视,大学生难道只能忍气吞声吗?毕业生如何才能保护自身的权利?

  在广东,最近有一名毕业生在屡次遭遇就业歧视后,高举法律武器反对“211就业歧视”。他就是汕头大学09级法学院的王飞。近日在微博上,王飞高调地实名征集就业歧视线索,王飞在接受南方日报记者独家采访时表示,自己就是要切实行动,对用人单位“211”“985”生源要求的歧视说“不”。

  现状

  因“非名校”被拒,学子心中的痛

  12月15日,在华南师大举办的一场师范类专场招聘会上,一名来自肇庆的女生神情沮丧地从南海一间中学的招聘摊位前走开。原来,她排队整整两个半小时后终于有了面试机会,谁知用人单位一句“我们只要211院校的学生”就把自己打发掉,整个过程也就30秒不到。

  这让辛苦从肇庆赶来的她很受伤,委屈地落下了眼泪。

  记者连日来调查发现,211院校门槛竟然普遍成为大学生心中的痛。“高考填志愿的时候,我们只知道重本、二本,谁知道还分211和985(工程)?”广东外语外贸大学的毕业生小刘有些无奈。

  除了院校门槛,性别歧视也是广大学生尤其是女生诟病的焦点。记者连日跑了十多场招聘会,就看到了形形色色的性别歧视。还有毕业生向记者抱怨:重点院校毕业生优先、学生干部优先等硬性条件,成为部分毕业生难以迈过的门槛。

  据了解,“211工程”和“985工程”是我国上世纪90年代先后在高等教育领域重点建设的项目。截至去年3月,全国一共有112所“211工程”,广东有4所,分别是: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暨南大学、华南师范大学。最新的“985工程”院校一共有39所,广东有中山大学和华南理工大学2所入选。

  记者统计发现,中大、华工、暨大、华师四所院校明年毕业生一共才3.6万人左右,本科毕业生为2.4万人,研究生1.2万人。而明年我省高校应届毕业生总数有42.3万人,四校毕业生只占我省毕业生总数的8.5%!如果用人单位只要“985”、“211”毕业生,那么90%的毕业生势必找不到“饭碗”。

  呼声

  拿起法律武器反对“就业歧视”

  今年9月以来,汕头大学09届法学毕业生王飞通过网申投递简历,在他有意愿的十余家大型企业中,一半以上企业对毕业生的院校背景有硬性规定,非211的同学连投递简历的机会都没有,这让他感到“忍无可忍”:“好比参加一场跑步比赛,非211、985的同伴们被直接拦在了赛场外,失去了同时起跑一决高下的机会。”

  在经过酝酿后,王飞于11月29日通过网络发出呼吁:对用人单位“211”“985”生源要求的歧视说“不”!王飞说:“‘211歧视’是一件关乎大学生切身利益的事情,单纯的抱怨或一味的忍受根本解决不了问题。但通过一件件小事去引起大家的思考,状况会越来越好的。”

  “我们之所以要求这样的权利,是因为没人可以证明经过四年的再积蓄之后,非211、985的学生在就业能力方面就必然低于985、211学校的学生。”王飞告诉南方日报记者,目前他集中收集了几个企业的招聘广告等资料,已留有证据,同时也在联系国内著名法学教授帮忙出具法理分析,更好地佐证歧视的存在及其不合理,预计明年1月份提起诉讼。“毕业前,去一趟法院是我的心愿。”

  王飞认为,2008年1月1日正式实行的《就业促进法》第三条明确规定:“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副处长谢向军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将一些与岗位本身无关的要求列出来,是绝对不合理,也不允许的行为,限制了一部分毕业生的权利。但他表示,“这是个别单位的个别行为,要另案处理。”

  建议

  过来人说:招聘条件只是入行“敲门砖”

  记者在采访多场招聘会时发现,很多毕业生将企业设置高准入门槛理解为“今年就业形势很严峻,企业提高点门槛也很正常”。

  有毕业生告诉记者,毕业生数量那么多,好的企业往往是一群人在争几个岗位,在那么短的时间内,企业很难判断应聘者的才能,只能根据以往的经验设置招聘条件,限制应聘人数。“不可能你委屈了之后就有什么改变,收拾心情继续找其他工作可能更实际。社会就是这么残酷和现实。”

  “很多单位在招聘简章上设置一大堆招聘条件,可能看都看不过来,但其实只是进入的敲门砖,对你在职位上的发展基本上没有用。”现为某知名网站新闻编辑的小苏告诉记者,“就业歧视由来已久,我曾经也是一名学生,当然会觉得这不好。其实细细分析之下,就业歧视包括设置院校门槛,都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小苏表示,走出社会之后会深刻体会到企业为什么会设置那么多的准入门槛,“院校差别确实会体现在学生的能力上,当然不排除有小部分在名校里的堕落分子。其实用人单位只是将院校等级加以利用,作为挑选人才的一个指标,我认为是无可厚非的。国家对高校分等级是有依据的,靠的是教学水平和教学设备,还有学生水平等条件。”

  在深圳宝安区某小学当老师的小孙认为,不管是企业还是学校,肯定是希望招到优秀的人才,非名校的毕业生中也有很多优秀的人才,“高考不可能决定人的一生,很多非211的学生能力也不差。”她告诉记者,她们全校七八十名老师中只有三名来自211院校。

  企业HR说:只要足够优秀,肯定有机会

  现就职于广州某研究院人事部工作的侯先生认为,不能单一地将学历门槛、院校门槛等硬性招聘条件当成“就业歧视”,“就我们单位而言,因为是科研机构,对应聘者的科研能力、创新意识等要求较高,所以很多研究岗位都要求硕士以上学历。”

  侯先生表示,有的毕业生看到招聘简章上对院校、学历作出要求,都不敢去投简历,其实不要被招聘条件吓着,只要敢迈出第一步,只要单位收了你的简历,肯定还是有机会的。他说,出于优中选优的考虑,有些单位会用略高于实际需求的标准,以吸引更有才华、更自信的人才。“去年也有一名本科生在众多研究生中脱颖而出,只要足够优秀,综合表现也不错,肯定是有机会的。”

  侯先生告诉记者,当年他应聘的时候,单位只招9个人,但有500多人投递简历,其中海外留学生、博士生、硕士生占多数,“我是华师文学院的研究生,一开始我也觉得自己没有什么优势。同组有8个人,6个是中大的研究生。”最后他成功进入单位人事部工作。

  就业歧视问题

  可能影响

  高校人才培养

  -高校观点

  在今年外贸招聘专场上,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仲伟合曾说,“不管对哪个学校,我都不允许企业有就业歧视的行为。”他还公开为广外学子“撑腰”:“广外不是985,也不是211,广外就是广外”,以此表达“对一些招聘单位就业歧视的愤怒”。

  知名教育专家、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认为,就业歧视是一个很老的问题,“可以说10年前就是老问题了,每年在大学生就业高峰期都会被提出来。”有关调查显示,就业腐败和就业歧视,是大学生认为造成大学生就业难的重要原因。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部长胡庭胜则认为,今年的大学毕业生就业形势较为严峻,毕业生供大于求,因此在职位有限、报名者又众多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也往往倾向于优中选优。“企业设置招聘条件,只要是与岗位相关,其实不应该算是就业歧视,而是企业选择人才的一个标准。有的企业即使标明只要211高校的毕业生,或者只要男生或女生,但如果你面试的时候表现好的话,企业也不可能为了一个资质平平的男生,而放弃条件优秀的女生。”他建议毕业生回到原点,加大自身的就业竞争力,“让企业因为你的优秀而改变招聘条件,毕竟这些是比较灵活的。”

  完善《就业促进法》加大处罚力度

  -律师说法

  广东十大维权律师刘继承认为,就业歧视问题屡禁不止的关键是现行法律对企业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不够。他告诉记者,欧美有些国家如果设置就业歧视条件被起诉的话,可能被政府罚款上万美元。

  应该如何界定企业的“用人自主权”与“就业歧视”?刘继承认为,“用人自主权”与“就业歧视”的一个分界点在于,招聘条件是否岗位必须的。

  刘继承认为改变就业歧视状况关键在于进一步完善、细化《就业促进法》,“我国的就业法属于初级阶段,就业歧视问题长期以来不是国家劳动立法的关注点,我们当然不可能像欧美等国家一样建立非常完善的制度,但政府等部门有必要加大就业歧视的处罚力度,对就业歧视的法律责任、法律后果等进行明确的规定。”同时他建议政府、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有些企业并不知道自己设置的招聘条件已经涉及就业歧视,只是根据自己以往的招聘经验设置条件。”

  熊丙奇表示,“我始终认为就业的门槛越低越好,这样更能够充分保护毕业生就业平等的权利,应该充分考虑毕业生对于岗位的胜任力,而不是其院校、学历等外在因素。”(记者 雷雨 实习生 郭晓琼)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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