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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研究生收取学费是国际通行做法

2013年04月27日 15: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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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27日电 据教育部网站今日消息,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就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时表示,中国研究生教育原收费制度并不健全。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

  该负责人称,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一个基本的指导思想就是“立足基本国情、遵循教育规律”。中国普通高校各类本专科学生已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实行了收费制度,但研究生处于收费与免费并存的阶段。

  按照2006年引发的《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校收费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允许收取学费的研究生范围仅包括专业学位研究生、在职攻读学位研究生、申请学位的同等学力人员、示范性软件学院工程硕士研究生、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生等。国家招生计划内的学术学位研究生并不在收取学费范围内。

  该负责人表示,中国研究生教育原收费制度并不健全。

  研究生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应实行以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培养成本、多渠道筹措经费的投入机制。从国际经验看,对研究生收取学费也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研究生教育原收费制度不健全,既不利于非义务教育成本分担机制的建立,也阻碍了研究生奖助政策的完善和研究生财政拨款的增加,不利于激励研究生珍惜机会潜心学习、促进研究生教育健康发展。

  该负责人指出,《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综合考虑研究生经济承受能力、现行本科生学费标准和研究生培养实际情况,研究生学费标准实行适度从低确定,总体上按照硕士生高于本科生、博士生高于硕士生、不同专业有所差异的原则来把握。

  意见规定,现阶段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原则上硕士生每生每年不超过8000元、博士生不超过10000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以及其他已实行收费政策的研究生,暂执行原收费政策。

【编辑:肖媛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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