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上海市规范管理校服采购 需经家委会同意

2013年06月18日 14:31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为加强中小学校服质量监控,市教委昨天公布本市规范管理校服采购的通知,其中规定校服采购须经家长委员会决定。

  中小学生是否需要采购校服,本市并无强制性规定。市教委提出,本校学生是否穿着校服,学校应当听取学校家长委员会意见后决定。确定学生穿着校服的学校,校方应制定校服采购、校服穿着制度,经学校家长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布。在校服采购环节,学校应与家委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家委会将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本校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向学校反馈。

  为规范校服采购流程,本市中小学校将按规定把校服合同报送区县教育局备案;校服发放给学生前,须经过企业送检和学校送检“双保险”。各区县教育局将实行校服管理“问责追究”制。

【编辑:王硕】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