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河南开享全免费义务教育 免试入学不得分重点班

2013年09月02日 15:25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全省中小学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义务教育阶段免费提供教科书;学校不得责令学生留级、停学、不得开除学生……昨日起,《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正式启动实施,这意味全省中小学生9年义务教育进入全免费时代。

  免费提供教科书

  新政规定,我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借读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免试入学

  新政规定,凡年满六周岁的儿童,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送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条件不具备的地区的儿童,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入学年龄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各地应当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学校不得采取考试、测试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竞赛成绩、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和依据。公办学校不得跨学区、区域组织招生。

  随同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居住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按规定安排就读。

  不得责令留级停学

  各地应当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及时掌握学生就学与流动情况,防止学生辍学。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不得使其监护的接受义务教育的学生辍学。学校应当执行学籍管理制度,不得拒绝本学区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不得责令学生留级、停学、转学、退学,不得开除学生。

  不得分重点非重点班

  我省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批准招收适龄儿童、少年进行文艺、体育等专业训练的社会组织,应当保证所招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

  学校应当均衡配置校内教育资源,不得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未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设立实验班。(记者 王红)

【编辑:贾龙】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