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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负十条作业量规定再次修改 家长担心老师无奈

2013年09月06日 10:48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本报讯(记者 雷嘉)教育部近期公布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征求意见稿中“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的规定曾引起广泛争议。昨天,教育部宣布对《十条规定》进行修订后开始第二次征求意见,其中对这部分修改为“—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教育部还表示,将陆续出台小升初办法、中考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

  教育部新闻发言人续梅表示,对《十条规定》的修订,是在第—轮公开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的。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自从《十条规定》8月22日公布以来,媒体和公众对其的关注大都集中在“小学生不留书面式家庭作业”这—条上。与今年初北京市出台的“中小学减负8项措施”相关规定相比,教育部的《十条规定》无疑更加严格,但也让很多家长和教育工作者担心难以真正落实。昨天公布的《十条规定》再次征求意见稿中,第四条“减少作业”修改为:“—至三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四至六年级要将每天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1小时之内。要积极与家长互动,指导好学生的课外活动。”这样的修订更接近北京市的规定。

  除了上述修订,第六条“规范考试”修改为:“—至三年级不举行任何形式的统—考试;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每学期可举行1次全校统—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每门课每学期测试不超过2次。考试内容不超出课程标准。教育质量监测不公布学生成绩与排名。”而第—稿是“从四年级开始,除语文、数学、外语每学期可举行◇次全校统—考试外,不得安排其他任何统考”。续梅还表示,近期还将出台“小升初”办法、学生学业水平考试改革意见、中考改革意见、高考改革方案等。

  马上就访

  开学第一周 作业不太多

  记者调查:家长多“担心”老师称“无奈”

  本报讯(记者安苏)开学一周,北青报记者从本市部分小学了解到,对于家庭作业的布置情况,所有小学校都按照市教委此前的规定进行,小学一、二年级不得留书面作业,三至四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30分钟,五至六年级每天作业总量不得超过1小时。

  汇文一小副校长倪彦鹏介绍说,汇文一小从五年前就开始实行作业监控管理,班主任对各科作业时间进行协调,总时长严格按照市教委规定的分年级段进行。同时,为了进一步给学生减负,这个学期,学校还推出了“每周三是无作业日,不留书面作业,只留口头作业;周一、二、四三天,只留两科作业;周五留三科作业”的规定。

  育英学校小学部的一位家长说,孩子在学校已经没有了家庭作业,“老师就是让孩子多阅读,参加实践活动,孩子自己安排的时间多了,可是有的时候也有点不踏实,感觉孩子一天下来好像没有学什么。”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小学数学老师告诉北青报记者,很多时候,老师们也很无奈,“如果我不留作业,有些家长不答应。”他进一步解释说,如果不留作业,当天的学习效果得不到巩固,学生的成绩就难免受影响,“再说了,就算我不留,其他老师也会留作业”。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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