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校学费新标准公布 文史、理工农类少涨100元
今年9月30日,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费标准结构调整听证方案》,并于10月25日召开了听证会。昨日,在总结听证会参加人主要意见后,山东省物价局公布了最后调整方案,除外语类、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学费下降外,其余专业全部上调,但文史类、理工农类学费涨幅比听证方案下调了100元。
普通文理专业全面上调文史类、理工农类涨幅下调100元
在听证会上,很多听证人虽然支持涨价,但表示降低涨价幅度,减轻学生父母经济压力。山东省物价局经过研究后,决定将文史类专业学费标准由听证方案中的4100元下调至4000元,与现行学费上调600元;理工农类中的理学类、工学类、农学类学费由听证方案中的4600元下调至4500元,与现行学费相比上调900元;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由4600元下调至4500元,与现行学费相比降低300元。调整之后,文史类、理工类平均学费标准为4250元,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17200元)的比例为24.7%。另外,对于学费标准提高的,实行“老生老办法,新生新办法”的规定;学费标准降低的,新生、老生均执行降低后的标准。
其他专业收费标准维持听证会方案,经济学、管理学类专业由3400元调整为4500元,医学类由现行4000元调整为5400元,外语类由现行4800元降至4000元;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由现行6000元调整为8000元。
热门专业学费不再上浮10%都得按现行政策执行
之前的听证会上,听证人李东认为不能单纯调整各专业的收费标准,是不合理的,不同院校之间也应划定收费标准,回报率高的名牌大学可以多收费,回报率较低的一般大学、冷门专业减少收费。听证人刘吉林也提出了类似的观点,他认为这样才能体现教育公平原则。
根据听证人们的意见,山东省物价局调整了调价方案,允许省属博士授予权高校、优质特色高校学费标准可在其他高校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5%左右,“211”、“985”工程建设高校可上浮15%左右; 而国家级示范类、骨干类高职院校学费标准在现行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实行学分制收费试点高校年度基本学费标准,可在同类高校同等专业年度学费标准基础上上浮不超过10%。
此外,物价部门还取消了热门专业上浮10%的收费政策,艺术院校艺术专业、体育院校体育专业、中外合作专业、校企合作专业收费都按现行政策执行。优势学科、特色专业和高职院校品牌专业具体标准由高校提出申请,获批后执行。
我省高校学费新旧标准对比
文史类 新标准4000元 现行学费3400元 上调600元
理工农类 新标准4500元 现行学费3600元 上调900元
非体育院校体育专业 新标准4500元 现行学费4800元 降低300元
经济学、管理学类 新标准4500元 现行学费3400元 上调1100元
医学类 新标准5400元 现行学费4000元 上调1400元
外语类 新标准4000元 现行学费4800元 降低800元
非艺术院校艺术专业 新标准8000元 现行学费6000元 上调2000元(记者 陈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