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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幼儿园虐童应多些严惩

2013年12月20日 09:11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姚女士6岁的女儿在长安振安幼儿园上课时不听话,被老师王某扯伤左耳,出现一道约4厘米长的血口。事后,在长安警方和教育部门的协调下,双方达成和解,幼儿园决定辞退王某。(《南方都市报》)教育有很多种,如耐心说教、爱心帮教、婉心引教……唯独体罚尤其是掺杂暴力的体罚令人胆寒。我们成年人都难以接受,何况幼儿?希望有关方面在教师的管理方面加强管理和惩戒,严重的还要问责幼儿园负责人。换句话说,该追究责任要严格依法追究民事或刑事责任,多些严厉惩戒,少些赔偿和解。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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