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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高校自主招生不得突破优惠分值录取考生

2014年01月23日 16:25 来源:成都商报 参与互动(0)

  省教育考试院昨日发布了《关于做好我省2014年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我省所有自主选拔录取入选的考生,将在省教育考试院官网(http://www.sceea.cn/)进行不少于10个工作日的集中公示。录取时,要求试点高校不得突破自主选拔录取招生计划录取,不得突破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录取,不得更改经公示的入选专业录取,不得在发放新生录取通知书或新生入学报到环节更改考生录取专业,对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将根据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予以严肃处理。

  和往年一样,今年我省仍将单独设置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表,入选考生只能选择一所试点高校填报,且只能填报入选的该校专业志愿。另外,考生须于5月16日前填报该《志愿表》,然后参加全国统一高考。(记者 汪玲)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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