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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代表谈女大学生就业:重塑男女平等新观念

2014年03月04日 14:3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北京3月4日电(记者 李志平)“在庞大的就业队伍中,在稀缺的岗位资源面前,女大学生就业难成为一个社会性的问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郑州海龙集团董事长徐晓4日表示,缓解女大学生就业难的现实状况,需要社会重塑男女性别平等新观念,消除企业重男轻女的用人观。

  作为一名女企业家,徐晓代表对女大学生的就业问题了解颇多,她也因此担任河南省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老师。在担任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老师的过程中,徐晓遇到过很多女大学生“屡聘屡败”的案例。就业的挫败给这部分女大学生带来明显的负面情绪,对前途失去信心,对社会产生抱怨。

  “在我做过的相关调研中,一些用人单位不愿意录用女大学生,不是女性能力不如男性,而是女性体力不如男性。”徐晓说,不能从事高压下或者超负荷的工作,不能经常出差,因为产期、哺乳期休假增加单位成本,等等,这均成为一些企业拒录女大学生的理由。

  这样的现象让徐晓比较担忧。“实际上,女性也有性别上的优势,比方说心细,善良,亲和力强,执着,直觉思维和感性判断能力优于男性,等等。”徐晓认为,企业大可以充分运用女性的这些性别优势,培养优秀的女员工。

  徐晓以自己的切身体会说明女员工对企业的贡献率并不亚于男性。在徐晓的企业中,七成员工是女性,而高管中女性的比例占到了六成。“女员工用爱心从事产品生产,用爱心从事产品销售,用爱心对待客户,企业自然会快速健康发展。”徐晓认为,关键是看企业如何改变用人观念。

  转变观念是一方面,重塑男女性别平等,徐晓建议还要加强立法,制定专门的反就业歧视法。在调研当中,徐晓发现,不管是现有的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还是就业促进法等,虽然都明确规定不能因为性别、种族、民族、宗教等原因对劳动者进行歧视,但这些法律更多的属于权利宣示性,可操作性并不强。什么是就业歧视?如何界定?概念都没有明确,需要现行的法律重新明确完善。

  另外,徐晓还希望能有更多的人士加入到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工作中,为女大学生提供指导和帮助。“有时候,投递档案时的一个技巧,面试时的一个策略,就能使她们踏上就业的平台。”(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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