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进城务工人员子女中考享同等待遇
2日,记者从2014年省中考工作会上获悉,今年我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时间定为6月27日~6月30日。具有我省初中毕业年级正式学籍和报考高中段各类学校资格者均可报名,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凭居住证、父母务工证明等材料,经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参加流入地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报考高中享受与流入地学生同等待遇。
2014年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目不变,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和化学合卷、思想品德和历史合卷,满分各120分。值得注意的是,外语听力考试由30分钟变为20分钟,分值由30分变为20分。
为深入推进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招生办法,今年,我省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统招生计划的75%,并向农村和薄弱初中倾斜。继续坚持特色学校招收特长生制度,有计划地将特长生集中到特色高中,强化高中办学特色,发展学生特长。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级示范高中在指标生计划内和规定区域内开展自主招生试点,按省批复的原则执行,自主招生比例不得超过统招生计划的10%。
同时,我省全面加强学校体育工作,逐步实施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计入学业考试总分政策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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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考奖励政策
1. 报考高中和5年制师范专业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
2.为保证和加强非英语语种的外语教学,学习日、俄语的考生报考高中可降低5分录取。
3.港澳同胞、台湾省籍同胞和华侨、归侨子女,降低5分录取。
4.省内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的优待按照《吉林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省政府令第210号)规定执行。贯彻《教育部总政治部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由各市(州)结合实际,制定报考普通高中降分录取的具体优待标准和措施。
5.少数民族考生报考普通高中(不含少数民族高中)按省委有关文件(吉发[2005]32号)的有关规定给予加分照顾,加分幅度由市(州)政府确定。
6.对见义勇为模范本人或子女的照顾按照省人大《吉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对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在升学中给予加分照顾;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获见义勇为荣誉称号的人员及其子女降10分录取。
上述奖励政策不能兼得和相加,如有两项以上,取最高值项。(记者 张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