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晨报:不允许留级有违教育的因材施教
2014年04月11日 08:51 来源:重庆晨报 参与互动(0)
贵州省9日出台《中小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实施细则》。其中明确实行学籍“一人一号”终身制、“不允许留级,不提倡跳级”等内容。(4月10日《贵阳晚报》)
义务教育允许留级,很可能是为了防止一些学校为了在数字上好看,提高升学比例而人为淘汰部分考生的做法。“不允许留级”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保护学生的尊严和内心健康。也许正是这个原因,全国绝大数地区都已经有了类似的规定。
但是,这样的规定一直饱受质疑。原因有二,首先,我国《教育法》规定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受教育者在入学、学习、升学等方面享有平等权利。换句话说,接受义务教育是每个公民的权利,结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学习有困难学生的规定,中小学生有权利对自己留不留级做出自己的选择。与此相对的是,学校应该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中小学生采取相应的反馈,一刀切式的做法并不科学。
其次,那就是义务教育的根本是什么?十分简单,提高人们的素质,让每个人都能认知自我,具备基本的生存常识。由于个体的差异,在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知识方面,每个孩子可能有所不同。有的孩子学习慢,那么留级再读一下也无可厚非,有的孩子学习能力强,就没必要限制他非要读九年,浪费时间。总体而言,义务教育的初衷在于以人为本,而不是以年限为本,那样无疑是对义务教育的格式化。
简言之,义务教育是为了提高学生的素质,而不是为了提高义务教育的普及率。
【编辑:吴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