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西城区“合适成年人”项目首招高校师生
“合适成年人”成员为即将加入“合适成年人”队伍的18名师生培训
西城区“合适成年人”成员李树帆上周五来到华北电力大学法学院,为即将加入“合适成年人”队伍的18名师生培训。北京青年报记者从西城团区委获悉,西城首次将高校师生作为“合适成年人”招募对象。
所有的“合适成年人”均有备案
西城团区委副书记李黎介绍,2013年1月1日实施的新刑诉法明确规定,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有6项特别程序,其中一个程序就是“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根据这个制度,北京各区县团委在团市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全市范围内选拔、培训并统一管理“合适成年人”队伍,所有的“合适成年人”均在首都综治委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备案。
“合适成年人”一词来源于英国,这一制度是指在涉及到未成年人的刑事案件或治安处罚案件中,当未成年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比如父母无法到场的情况下,由其所在学校、社区或者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出代表,在公检法机关讯问等过程中全程参与,成为涉案未成年人“代理人”,保护涉案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监督执法活动。
63名“合适成年人”到场140余次
李黎表示,西城区对“合适成年人”的选拔早在2012年12月便已启动,首批31名“合适成年人”包括社区工作者、团干部、政府工作人员,以及律师和热心青少年公益事业的人士。随着新刑诉法的实施,“合适成年人”的队伍不断扩充,吸纳退休干警和教师参与,目前已有63人。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份,西城区的“合适成年人”到场服务已达140余次。
“合适成年人”应具备专业背景
“合适成年人”到场制度运行一年半以来,西城团区委一直加强这支志愿队伍的建设。“‘合适成年人’需要到场的时间、地点不确定,有时候比较远,有时候需要夜间、法定节假日到场,比较辛苦。”同时,“合适成年人”还应具备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背景。
西城团区委正在与华北电力大学法学院合作,将高校师生纳入到“合适成年人”的队伍。通过培训,华北电力大学法律系大四学生欧水全告诉北京青年报记者,平时没有机会参与司法部门的讯问,参与这个项目可以弥补实践不足的缺陷。“现在未成年犯罪需要全社会的关注,我们年龄接近,沟通上更容易。” 欧水全说。文/本报记者 李天际
揭秘
不会干涉案情
“合适成年人”平时如何工作?成员之一李树帆告诉北青报记者,无论是公安机关,还是检察和审判机关,办案均有时限,而且时限很短,必须在时限内完成讯问。因此,接到通知后,“合适成年人”和办案人员联系,确定服务的时间和地点,须尽快抵达开展服务。
“我们到场后,首先与未成年的当事人见面,表明身份,告诉对方自己到场的原因是其父母来不了,根据法律要求由未成年人保护组织派来作为‘代理人’的。” 李树帆说,征得同意后,他们还会进一步了解对方是否受到过刑讯逼供,是否满足了基本的饮食要求,身体状况是否良好等问题。
“如果办案人员态度恶劣,或者有指供、诱供,以及刑讯逼供的行为,我们会及时制止。” 李树帆说,在讯问过程中,“合适成年人”被赋予了相应的权利。
此外,在未成年人案件中,如果“合适成年人”不到场签字,口供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因此,讯问结束后,他们会仔细核对口供,并签字确认。“‘合适成年人’到场主要是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不会对案情进行干涉”。
现场
我能感受到他内心的忏悔
上周五中午12点半,“合适成年人”孙瑞迪的手机响了。电话是地铁前门站派出所打来的,希望她尽快赶过去。
孙瑞迪在西城区的机关工作,加入“合适成年人”队伍不到3个月,这是她第5次到场服务。孙瑞迪很快赶到前门站派出所,这一次,她面对的案主是一名16岁的男孩吕某,因在地铁发小广告,吕某被带到派出所接受讯问。
“他对派出所的环境比较熟悉,并不感到紧张,感觉以前进去过。” 孙瑞迪说,吕某身高1米75,有点东北口音,穿着黑衬衣,长牛仔裤。
民警告诉吕某,由于他未满18周岁,父母也无法到场,法律上接受讯问需要有相关资质的成年人到场,因此由孙瑞迪作为“合适成年人”提供帮助。
征得吕某同意后,讯问便开始了。由于这个案件很简单,全程仅持续了40分钟。而她经历过最长的一次,大约近10个小时。
“警察按规则办事进行讯问,孩子都如实回答。” 孙瑞迪说,录口供的过程没发生诱供或者逼供的行为。录完口供,民警打印出来让吕某核对并签字,之后孙瑞迪又看了一遍,没问题后签上了她的名字。
临走时,孙瑞迪问了吕某简单的几个问题,比如什么时候到的北京,为什么要发小广告。“他告诉我,自己6月8日到的北京,住在丰台区的城乡结合部,因为身上没有钱,一个很偶然的机会知道发小广告可以挣些钱。被抓时是他第二次发小广告,前一次发小广告一天挣了60元钱。” 孙瑞迪说,她能感受到吕某内心的忏悔,“他说以前没想到这么严重,以后不会再做这样的事了。”
对话
希望自己到场服务的机会越来越少
对话人:“合适成年人”成员李树帆
北青报:在你的服务中,有没有触动最大或者印象深刻的事情?
李树帆:今年遇到一个未成年嫌疑人,他说因为家里没钱而失学,在北京发小广告时被公安机关带去讯问,从他的口头表达和书写来看,他以前在学校应该是个好学生,就是因为经济问题,我觉得很可惜。如果他在家乡得到资助,完成学业,一定会有不一样的人生。
北青报:加入“合适成年人”队伍后遇到过什么困难吗?
李树帆:心理上有障碍,一段时间特别害怕手机响,只要晚上手机一响,基本都是要到场服务,最晚的一次晚上11点从西南三环赶到北二环,完事已经是凌晨了,有时感到疲惫。
北青报:你会一直做下去吗?
李树帆:真心希望自己到场服务的机会越来越少,这意味着涉案的未成年人会减少,我希望他们能走正路。(文/记者 李天际 摄影/记者 袁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