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大学生义务兵补助增两万余元
昨日,记者从北京夏秋征兵工作动员大会上了解到,今年义务兵服役期间经济补助再次提高,比去年增加两万余元。凡本市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役期间,本科生总经济补助不低于15.9万余元,专科生总经济补助不低于15.3万余元(学费补助按6000元计)。此外,今年起各区县社保部门将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办理养老保险结转手续。
今年,本市为鼓励适龄青年和大学生入伍,制定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其中包括复学、经济补助和就业等。增加的两万余元经济补助,包括提高的家属优待金、自主就业经济补偿,以及一万余元的养老保险。
凡本市入伍的义务兵,其家属每年享受的优待金最低标准将提高到每人每年2.5万元。在校大学生正常退伍并复学的、高校毕业生选择自主就业的,自主就业经济补偿提高到4.8万元。国家对每名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和在校生每学年补偿学费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的金额,本科生最高不超过6000元,硕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8000元,博士研究生最高不超过10000元;义务兵期间,第一年每月领取500元津贴,第二年每月领取600元津贴,部队发放津贴和退役金共3.7万元(不计高原、边防等补助)。
据悉,今年各区县社保部门将为退役士兵办理养老保险结转手续,将部队为义务兵上的养老保险转入区县社保。据介绍,去年部队规范了义务兵的养老保险金问题。以去年年底退伍士兵为例,他们将享受两年共计1万余元的养老保险金。
同时,凡从本市入伍的在校大学生,可保留学籍至其退出现役后两年内。退出现役后一般应回原学校原专业复学,如确有必要转换专业,由所在学校确定。
在校大学生退役后,原本科学生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录取。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所学本科专业毕业后,可免试保送所学专业研究生。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硕士研究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
在新兵检疫复查期间退回或因身体原因不宜继续在部队服役、中途退役的,由原就读学校安排复学。具有普通高职(专科)学历的毕业生退役后,可自行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参加全国成人高校专升本招生报名,经相应部门审核后免试录取,学习时间一般为两年半,持士兵退役证在户籍或工作所在地省级成招办指定的地点报名。(记者 金可 通讯员 牛振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