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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严查在职教师有偿补课 情节严重或开除

2014年07月11日 09:4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暑假将至,教师有偿补课问题又成为家长和社会关注的焦点。7月10日,沈阳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教育纠风、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公布,从7月10日至10月底,在全市范围内启动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专项治理行动,对五个方面的乱补课问题分为三阶段进行整治,对违规行为“零容忍”。

  重点监控重点校和重点人

  治理重点主要有五项内容。包括中小学教师占用假期、公休日、休息和自习等时间,“拉班提前讲授新课”和“课上不讲课下讲”等行为;教师以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变相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行为;中小学教师诱导、暗示或强迫学生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教师参加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或其他个人组织的有偿补课行为;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超范围经营、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广告的行为。

  围绕这五个方面,将重点盯住三个关键点。一是“重点校”和“重点人”。重点校主要是优质学校;重点人主要是个别骨干教师或名师。他们有偿补课收费高;二是盯住民办学校;三是盯住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有的培训机构聘用在职教师,开设假期补课班,提前讲授新课。此外,对个别教师在招生中买卖学生的行为,坚决查处,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绝不姑息。

  违规补课情节严重或开除

  根据沈阳市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形式和特点,专项治理工作将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7月10日至暑假前,开展宣传教育和自查自纠。第二阶段是在暑假期间,全面检查整治。市教育局与市政府纠风办及相关部门,将组织多个联合调查组,根据群众举报,集中开展调查取证行动。各区、县(市)教育局和政府纠风办也会组织专门人员组成调查组,通过明察暗访,对社会办学机构、热点学校和群众举报进行巡视排查。对查实的违规教师,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分别给予退还全部补课所得、警告、记过、调离教师岗位、降低专业技术职务等级、撤销专业技术职务或行政职务、开除或解除聘用合同等处分,并在媒体上实名通报典型案例。第三阶段从秋季开学至10月底,进行教学活动大检查。市与区、县(市)教育局和教研部门,对中小学和教师执行国家、省定课程方案和课程计划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坚决查处违背教育规律,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减课程和课时、赶超教学进度等行为,坚决查处以考试分数为标准,对学校、班级、学生进行排名、排座、分班和相关奖惩等行为。

  情节严重追究校长行政责任

  市政府将建立中小学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治理工作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对违规行为一律“零容忍”。一所学校一个年度内被市和区、县(市)教育局查实三起以上本校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将取消学校及校长年度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进行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将追究校长行政责任。对于查实的违规行为,区、县(市)教育局会在三天内拿出处理结果。对于责任不落实、查处不力的,将取消该地区两年内教育系统评优评先资格,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沈阳晚报、沈阳网见习记者 萧林熙 实习生 孙琪)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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