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规定各学校不得设置“小金库” 违规将受罚
2014年07月25日 14: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24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将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于群众投诉的教育乱收费事项,一经查实,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全部清退并在全市予以实名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尚未完成招生录取手续的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在办理教育收费时必须向交费人出具相关部门监制票据;所有收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经财政部门核准开设的账户进行核算,任何学校均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禁止截留、挪用、转移、隐匿教育收费资金等行为。(记者李寰)
【编辑:刘彦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