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成都规定各学校不得设置“小金库” 违规将受罚

2014年07月25日 14:15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7月24日,成都市教育局发布《关于规范教育收费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表示将会同财政、发改、审计等部门集中开展教育收费专项检查,对于群众投诉的教育乱收费事项,一经查实,违规收取的费用一律全部清退并在全市予以实名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通知》指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尚未完成招生录取手续的学生收取任何费用;学校在办理教育收费时必须向交费人出具相关部门监制票据;所有收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经财政部门核准开设的账户进行核算,任何学校均不得设置“账外账”和“小金库”,禁止截留、挪用、转移、隐匿教育收费资金等行为。(记者李寰)

【编辑:刘彦领】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