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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未成年人犯案起不起诉 律师调查报告成参考

2014年08月24日 12:00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参与互动(0)

  四川省首次在一个市州全面推开,由公益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

  8月22日,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与成都市律协正式签署委托协议。

  这个协议标志着,今后,在成都范围内,公益律师制作的社会调查报告将成为检察机关决定是否批捕、是否作附加条件不起诉的重要参考。

  五种情形 检察院将委托律师作调查

  22日上午10时,“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工作”的合作协议在成都市人民检察院签署。今后,成都市范围内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社会调查工作将由公益律师承担。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有五种情形,检察机关就会委托公益律师进行调查。其中包括,拟对涉罪未成年人作不批准逮捕决定的;对已逮捕的涉罪未成年人,依申请或依职权进行捕后继续羁押必要性审查的;拟对涉罪未成年人决定不起诉、附条件不起诉的;拟对未成年被告人提出适用缓刑量刑建议的;侦查机关移送的社会调查报告不客观、不全面,需要重新开展社会调查的。

  据介绍,律师开展这类社会调查工作属于公益性质,不计报酬。

  率先试点 公益律师调查报告更客观

  而在之前,这类社会调查一般较为简单,不能全面反映涉罪未成年人的成长经历、犯罪原因和教育监管等情况,对办案和教育的参考作用并未得到有效发挥。

  去年,新修订的刑事诉讼法正式实施,其中规定对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设置了社会调查程序,并将社会调查报告作为办案和教育的重要参考。今年初,成都市人民检察院会同成都市律师协会,共同建立委托公益律师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社会调查机制,并在金牛区、新都区、都江堰市三个基层院开展先期试点,取得了比较好的效果。出具的社会调查报告,较之以往也更为规范、中立和客观。

  律师入库 四川首批34人完成培训

  今年3月以来,成都市检察院与市司法局和市律师协会协调,组建了《公益律师志愿服务库》,并对入库的公益律师进行了犯罪学、心理学和教育学培训。检察机关如果有社会调查需求,将直接委托市律协在律师库中随机选出两名公益律师参与社会调查,律师需在5日内将社会调查报告制作完毕。目前,入库的公益律师有34名,已进行了犯罪学、心理学和教育学的相关培训。

  据介绍,这是四川省首次引入第三方,由律师参与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社会调查。

  成都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该项工作将为检察院下一步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和一系列的帮教、观护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真正实现对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和挽救”的目的,促使其深切认错悔过,重新融入和回归社会。(记者吴柳锋)

【编辑:张海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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