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教育部重申教科书内不得有宣传广告内容

2014年10月23日 19:0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针对近期媒体报道北京市仁爱教育研究所编写的初中英语教材出现广告内容,教育部23日表示,教育部对中小学教材编写、审定管理有严格规定,《关于启动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材修订送审工作的通知》中明确规定:“教科书内不得有宣传广告内容。”目前,教育部正会同有关主管部门对此事进行核查处理。

  据了解,教育部日前印发《中小学教科书选用管理暂行办法》,办法所称教科书,是指经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审定和经授权审定的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学用书(含配套教学图册、音像材料等)。

  办法指出,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应当由课程教材专家、教研员、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等组成,其中一线教师不少于1/2。教科书选用委员会分学科组负责教科书初选工作。教科书编写人员、出版发行人员不得担任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成员。

  办法要求,教科书版本选定使用后,在学段周期内,不得中途更换。如需更换教科书版本,应当从起始年级开始,由学校向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教育行政部门应委托专业机构征求使用地区学校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并进行评估,如确与当地教育教学实际不相适宜,由教科书选用委员会按程序选用其他版本。

  办法强调,教科书编写、出版、发行等单位和人员不得以任何非正当竞争手段干预教科书选用。凡采用请托、行贿等不正当手段扰乱教科书正常选用秩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必须取消其本次教科书在该行政区域内的选用,在全省进行通报,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编辑:王永吉】

>教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