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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法制宣传日 石家庄一中学“模拟法庭”传正能量

2014年12月03日 18: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迎法制宣传日石家庄一中学“模拟法庭”传正能量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李洋 摄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李洋 摄
图为“模拟法庭”现场。 李洋 摄

  中新网石家庄12月3日电 (李洋)“全体肃静,现在开庭……”3日下午,随着“审判长”的一声槌响,“模拟法庭”在石家庄市第42中学初一12班正式启动,审理一起未成年人涉嫌因上网持刀抢劫的故意伤害案。

  在现场,记者看到“模拟法庭”上的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被告人、法警等全部由学生担任。40多分钟的时间里,学生们认真地演绎着一起未成年人违法案件的庭审全貌。

  扮演被告辩护人的王世泽说,在在庭审过程中他十分投入,真的把被告当成了自己要保护的人,“虽然是败诉,我觉得我尽力了。”

  当问到为什么要选择这个角色时,王世泽告诉记者,他认为人人都是平等的,需要帮助有需求的人,“如果将来有一天我当了律师,我也会将坏人绳之以法,不让他们逃脱法律的制裁。”

  在“模拟法庭”中扮演法警角色的何启帆说,他虽然没穿上真正的警服,仅有一双白手套,“但我自认为表现很出色,递责任状、押解被告,虽然没有一句台词,但是这些动作,让我觉得很过瘾,充满了正能量。”

  在采访中,扮演“被告”的王泽林告诉记者,为了表现出后悔和颓废,他事先跟同学借了一件橙色的衣服,庭审时一直都是低着头,“我肯定不会像我扮演的角色那样去持刀抢劫,因为我学法、懂法,我要当一个好公民。”

  谈起组织此次活动的初衷,班主任杨彩丽介绍说,学生们通过主动探索、实践法律知识,可以达到情感与能力相统一的收获,使法律法规走进学生,让学生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

  “以前活动课上讲法律知识,都是我在台上说,同学们在台下听。”杨彩丽说,在法制宣传日前夕组织模拟法庭,让同学们当审判长、公诉人等,学生们更容易接受。

  据了解,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现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

  据悉,石家庄市第42中学每年通过主题班会、法制讲座、电子大屏、主题活动课等多种形式营造浓厚的法律宣传氛围,使学生们在良好的校园环境中受到熏陶,从而提高未成年人的守法意识和维权意识。(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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