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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幼儿园校车不要一禁了之

2014年12月23日 15:10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9月份,由章丘市政府和车主共同购买的200余辆“大鼻子”校车正式启用,20个乡镇中小学和8所市属学校的14500多名学生因此受益,基本覆盖了辖区内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逢上下学,崭新的“大鼻子”校车行驶在道路上,成为章丘最独特的“明黄色幸福。”

  众所周知,200余辆“大鼻子”校车针对的是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虽说幼儿园不在义务教育之列,但幼儿园不能成为校车安全的“盲点”。近日,胡先生反映高官寨新童年幼儿园以及附近所有幼儿园,近期都取消了校车政策,要求家长自行接送孩子,希望相关部门帮助落实协调学校恢复校车。

  笔者认为,无论是公办幼儿园还是私立幼儿园,其校车停运,更多的是出于经济和安全考虑。但简单的一禁了之,留给幼儿和家长的,是不尽的烦恼。有家长表示:“毕竟接送孩子不是一天两天的事,这样一杆打倒的行为,确实给无数家长带来了很大的不便和麻烦。”

  山东蓬莱“11·19”重大道路交通事故给各地敲响了警钟,引起了国家的重视,全国都开展对校车的安全检查,章丘也不例外。这样的做法,作为家长是很赞同的。为了安全,加强校车监管,排除安全隐患是必须的,但不应该为了避免出事就禁用校车。“如果只是简单地叫停,就是因噎废食的行为,也是一种‘懒政’的表现。”

  其实,将幼儿园校车风险降到最低,不一定非要杜绝幼儿园校车。能保证校车拥有超高的安全性能,而且立法完善,由政府推动形成规范化的校车管理运营模式,政府财政对校车也有着大力支持,一定能降低校车事故率。在此,希望有关部门按照实际情况人性化处理,真正做到为小孩、为家长、为社会做好事。(一方水)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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