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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积分入学取消“四必达条件”

2015年01月19日 14:54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

  广州番禺区近日出炉《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在番禺区接受义务教育实施办法》。值得关注的是,较之此前实施的暂行办法,番禺区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取消了“在番禺区连续居住满3年及以上”、“在广州地区合法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及以上”等四项积分入学必达条件,而是综合其计生情况、居住年限、就业情况、技能情况、参加义工活动等各方面进行量化积分。

  据了解,番禺区从2010年开始率先以积分制等多渠道试行外来工子女入读公办学校,5年来,为外来人员子女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免费学位累计17000多个。

  新办法要求,教育部门每年依法完成本地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通过“积分入户”家庭的随迁入户子女)的招生入学工作后,视公办学位剩余和分布情况,优先统筹安排以下外来务工人员适龄子女入读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房地产小区配套公办学校地段生、政策性照顾借读生。

  对于不符合以上条件,但在番禺区居住并持有效居住证,并在居住地已办理计划生育登记、在广州地区有稳定职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外来务工人员,可通过参加积分申请入学。

  羊城晚报记者对比新办法及已废止的《暂行办法》发现,新办法取消了“在番禺区连续居住满3年及以上”、“在广州地区合法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累计满3年及以上”等四项必达条件,取而代之的是“凡在我区居住和合法就业、按规定办理居(暂)住、婚育登记,以及其他相关证照手续的异地务工人员,均可为其随行子女提出入读公办学校的申请。”

  而在提出申请之后,积分审核系统将综合申请人的计生情况、居住年限、就业情况、参加社保、文化程度和技能情况、投资纳税、住房保障及参加义工活动等各方面情况进行量化积分、排序,并结合所提供的公办学位数,及入学申请人填报的入学志愿,合理统筹安排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读公办学校起始年级。记者李雯洁、通讯员潘萱报道

【编辑:孙静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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