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不是谁占谁“便宜”的问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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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不是谁占谁“便宜”的问题
2009年05月22日 15:15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三名未满18岁的大兴区某职业学校在校学生竟在学校教室,将其他同学赶出去,禽兽般将一名同校女生轮奸。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刘化、张海、李建(均为化名)以涉嫌强奸罪提起公诉。新闻报道说,2009年3月15日17时许,刘化、张海在该学校操场上看到被害人小静后,产生想占其便宜的念头。后两人跟随被害人来到学校某教室内,他们将教室内的十几名学生轰了出去,并指使犯罪嫌疑人李建在外把门望风,阻拦其他人进入教室。后刘化、张海二人在被害人无力反抗的情况下,先后与其发生性关系。3月31日,三名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北京青年报》5月13日)

  记者在新闻中,使用了“禽兽般”这一形容词。我认为,他们可能不如禽兽。很多人看过《动物世界》,有几种禽兽是这样对待自己同类的?不但强奸,而且轮奸,而且在光天化日之下,而且在朗朗乾坤的校园教室里,而且有人把门望风?

  这三个不如禽兽的未满18岁学生,从7岁上学计算,也应当受过十年以上的学校教育。即使是马戏团的动物,受到10年以上的教育,也不会轮奸同类,为什么他们会这样?毋庸置疑,他们受到的教育无用,读过的书无用,他们上过的学校、遇见的老师也都无用。十几年的义务教育,竟然“教育”出这些禽兽不如的“学生”,我们的教育应当正视这种失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

  轮奸女同学是出于“想占其便宜的念头”,这也是动物世界所没有的一种观念。或许某些低级动物也有未成年者对其同类实施强奸、轮奸,但它们仅仅是出于动物的本能,绝不会声称是为了“占其便宜”。大概世界上只有人类,才会把对同类的性攻击、性侵犯当做一种“占便宜”抑或“被占便宜”。

  中国人的性教育,一些女孩子的家长从小告诉女孩子的大多是诸如“不要让男人占便宜”,而男孩子的家长则从不担心自己的孩子“被占便宜”,即使有事也是占了人家女孩的“便宜”。“占便宜”与“被占便宜”的思想源远流长,以致在成人世界,两口子打离婚,仍然有女方提出“你占了老娘这么多年便宜,白让你占了?”从骨子里,相当多的国人的性意识还是一种“买卖”观念,并未树立现代的人权观念,我的身体我做主,他人身体不容侵犯的观念。强奸犯的根本罪恶在于无视他人的人权,非法侵犯了他人的身体,而不是“占其便宜”的问题。

  报载:今后,不论是政治课还是历史课,西城区82所中小学校的近8万名学生都可学习到适合其年龄特征的性知识。据说,以往学校虽然有健康课和生物课,但对于一些具体问题,学生们却没有恰当的知识获取途径。的确,仅仅教育学生男女生理结构以及防止意外妊娠、预防性病和艾滋病等,还未脱离人的动物层面的性教育。最根本的性教育,或者说是性教育的底线,是教育学生知道人与禽兽的性区别,性权利是人权之一,任何人无权侵犯,违反他人意愿的性行为要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在所有教育中,教学生成“人”的教育,应当摆在成“才”的教育之上。(苏文洋)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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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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