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宽户籍限制 教育可否优先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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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宽户籍限制 教育可否优先
2009年12月10日 14:09 来源:长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 韩浩月(北京 评论人)

  刚结束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释放出这样一条信息,“放宽中小城市和城镇户籍限制”。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经济部部长冯飞解读这一信息时表示,“城镇户籍是享受教育、医疗、廉租房等城镇公共服务的前提。”冯飞从经济与民生两个角度肯定放宽户籍限制的重要性,但笔者更为关心的是户籍改革对教育、医疗、住房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尤其是教育问题——受户籍限制,很多居住于城市的外地户籍人员子女,已经面对无学可上的窘局。

  笔者的孩子目前以借读身份就读于北京某小学,再有两年就要升入初中,按照必须拥有3年高中学籍才能参加高考的规定,以及出于对两地教育差距、高考录取分数不等的考虑,很有可能在两年后就要回老家山东就学,由此带来的两地分居等一系列问题,非常令人头疼。但比笔者境况更为糟糕的是,身边有借读于北京学校的朋友的孩子,已经在京进行高中课业的学习,高考之日,也将是这些孩子成为“教育弃儿”之日,这样的群体,在各大城市,并不是一个小数。

  可以理解户籍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由此带来的就业、教育、医疗和住房等负担,短时间内城市会难以承受。因此,放宽户籍限制可否教育优先?

  不管是“逐步放宽”还是“有条件地放宽”户籍限制,只要有实质进展,都令人期待。怕就怕“放宽”成为一句空头支票,甚至在“放宽”的大舆论环境下,还有一些地方逆风而行,提高户籍门槛让高考噩梦加剧,比如广西就在2010年普通高考报名工作中设定了6年的户口迁入年限和迁入地就学年限,这明显违背3年高中学籍的规定,人为地将学生的高考资格拔高了一倍。

  高考移民问题,只能在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的规定,可以用国情所限来解释,但作为人类社会最古老规则和理念之一的教育公平得不到尊重,又岂止是简单一句国情所限能解释得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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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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