抄1000字100元?“抄写员”招聘十个就有九个假——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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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抄1000字100元?“抄写员”招聘十个就有九个假
2009年08月10日 15:55 来源: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本报讯(实习生毛振华)抄写1000字就能赚100元,可以带回家写,要求仅仅是字写得“工整清晰”,然而这样一份看似诱人的工作却存在着风险。笔者近日调查发现,充斥在网络和校园小广告上的抄写员招聘多半是骗人的把戏,招聘者往往以各种借口收取费用,等应聘者带着抄完满满一本的“任务”索要报酬时,对方早已人去楼空。

  在一家热门求职网输入“抄写”就显示有149条信息,全都是招聘抄写员的。记者按照其中一个地址,在劲松桥附近的一家写字楼里找到了这家招聘的公司。

  一位妇女热情地接待了记者:“抄写员的待遇非常丰厚,字写得好1000字能拿到100元,就是抄一些小说。”那为什么不直接复印呢?妇女解释,公司和几家印刷厂合作,手抄了小说是为了拿来盗版。当记者表示希望应聘时,妇女要求先押一个身份证复印件,又提出要交300元押金,“你把要抄的材料带走,我们当然要收押金以防你一去不回了。”

  丰台公安分局最近抓获了一名以招聘抄写员为名诈骗的嫌疑人郑某。郑某通常先在写字楼里租用一间办公室,招聘一两名前台接待员,然后开始频繁发布广告,以每千字50到100元的高薪聘用抄写员。如果有人应聘,他就要求对方先交300元押金,然后给一份材料让其拿回家试着抄写。

  “材料都是我从网上下载的小说。”郑某交代,通常会规定一到两周较长的时间让对方抄写,如果有人提前交了,他就会以质量不过关为由退回去。每过两周,他就辞掉前台接待的,改名换姓重租一间办公室来个“金蝉脱壳”,重新开始诈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工作人员介绍,《劳动合同法》第九条明确规定:“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招聘公司收取押金的行为是非法的。侦办此案的丰台公安分局民警介绍,抄写员的工作绝大多数都是假的,“材料完全可以复印,哪用得着花大价钱雇人抄?即使是抄信封、邀请函也要打个问号,真的需要常年招这么多人干吗?”所有诱人条件为的都是骗钱。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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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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