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办职校:学生需要花钱才能争取到好岗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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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民办职校:学生需要花钱才能争取到好岗位
2009年06月15日 09:26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在河南一民办职业学校,好岗位需要花钱才能争取到

  “就业协调费”学校该不该收

  经济不景气,直接导致就业难,尤其是找到好工作比以前更难。在这样的情况下,有的职业学校开始动员学生自愿缴纳费用,然后强力开展“企业公关”活动,争抢有限的好岗位。而由于这种行为并不能得到政府有关方面的允许,职业学校只能战战兢兢地游走在政策的边缘,进退两难。

  在河南漯河,记者就遇到了这样一所民办职业学校,学生交就业协调费,学校就帮忙推荐好工作。

  找好工作,学生要交“就业协调费”

  这所学校原名漯河食品工业学校,是一所民办职业中专。今年4月,经过河南省政府正式批准和教育部备案,该校开始在原来基础上建立漯河食品职业学院,升格为民办性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学院。据了解,目前,该校共有学生11000多人,绝大部分仍是中职学生。

  在该校的学生宿舍里,学生小李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他目前在当地一家奶制品厂实习。“学校对我们说,现在经济不好,好工作更难找,如自愿交1000元就业协调费,学校可帮忙联系那些好的企业进行公关,争取好的工作岗位。学校也说,如果谁感觉自己也能找到差不多的工作,就可以不交这个钱。俺家在农村,在哪儿都没有关系,自己肯定难找到什么好工作,所以就交了钱。”

  和小李同在该校的老乡小许,刚刚被学校联系介绍到昆山某电子厂工作。她在电话里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现在工作不好找,尤其女生更难。金融危机下,昆山的不少厂都停产了,但我工作的工厂不仅没停产,有时还加班,每月的工资能拿到1500元左右。向学校交钱能找到这样的工作,我和同学还都比较满意。”

  据该校提供的数据,该校去年毕业生有4000多人,其中有2000多人选择自愿交1000元的就业协调费,让学校就业介绍中心帮忙联系较好的工作岗位。

  推荐好工作,学校要向企业交“公关费”

  让毕业生交就业协调费,原漯河食品工业学校校长、现漯河食品职业学院执行院长詹跃轩向中国青年报记者吐露了自己的苦衷。

  他说,一些缺乏技术含量、劳动密集型的工厂,工作条件不好,工资也不高,人员流动性大,用工缺口大。学校如果把学生送到这样的工厂,不过是做顺水人情,比较容易。但是这样的就业稳定性差,学生过去后往往待不久就会离开,就业满意率就很低。“这根本就没有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

  “与此相反,一些具有一定技术含量、管理规范的大企业、好企业,由于工作条件较好、工资也有保障,成为众多职业学校争抢的对象。学校都争着想让学生进这些好企业,就纷纷花钱向企业的有关部门搞公关。这早已是不成文的规矩了。”詹跃轩说,“现在,经济不景气,好企业用工人员又大量减少,公关活动更是少不了。否则,好岗位根本就轮不到你。就目前来说,一些社会上的求职者,甚至愿意拿2000元钱,想挤到我们学生中间来,让学校把他们安排到一些企业。”

  “就业协调费”是就业满意率惹的祸吗

  詹跃轩认为,目前,教育部门对职业学校有就业率方面的测评。但是对于中职学校,尤其对民办中职学校来说,只抓就业率不抓就业满意率,就没有实际意义。

  他说:“来上民办中职学校的学生,根本目的就是学完之后能找到一份收入不错的工作。如果学校只是找了一些‘烂企业’让学生去就业,就业率看着好像提上去了,可是学生们干不了多久就都辞职了。然后,他们就会不断传播‘学校办得不好、上了等于白上’的信息,给学校的招生和发展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形成恶性循环。”

  “反之,如果学校安排的就业大多能使学生满意,那么这些学生就会成为学校最好的宣传员,为学校带来更好的生源和发展,形成良性循环。”詹跃轩说,“所以,我们不仅仅重视学生就业率,而且更加追求学生的就业满意率。学校成立企业化运作的就业介绍中心,引入市场机制,为本校学生和社会青年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就是想给自愿交费的同学联系更好的工作岗位,从而提高学生就业的满意率。”

  詹跃轩称,学生自愿交的1000元就业协调费中,有一部分用作企业公关经费,其他大部分用于支付学生去工作单位的交通费和体检费。目前,该校已与十几家知名企业签订了学生订单合同,基本保证这些交费的同学都能找到一份月收入在1500元左右的较好工作。因为引入了企业化运作机制,学生一次推介不满意可以申请第二和第三次,直到其满意为止。

  据詹跃轩称,该校去年2000多名交就业协调费的学生,一次性就业满意率超过80%,三次就业满意率达到98%以上。

  “学校的就业介绍中心还在每个合作企业设立了办事处,帮助学生维权、调解学生与企业的纠纷,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詹跃轩说,“ 对那些没有交费的学生,除自主择业的学生外,学校也会依照传统的方式,履行就业指导义务,为他们提供用工信息,帮助他们就业。但是,在这种情况下,毕业生对工作岗位就不能有太高的要求了。”

  他认为,对于就业协调费,教育主管部门没有明确说可以收,但是学校就业介绍中心向学生提供有偿职业介绍服务,当然也是完全自愿的方式,没有对学生实施任何的强制措施。

  好企业看学生的技能素质,不在于“公关费”

  对于就业率和就业满意率的问题,漯河教育局职成教育科一位工作人员表示:“教育部门对学校的就业率有明确要求,但对就业满意率并无相关规定和要求。因为就业满意率的主观性太强,因人而异。就算扫大街的工作,有人不满意,有人却可能满意。任何事物,都要分开来看。”

  对于就业协调费的问题,该工作人员不愿作出评价。但他同时说:“中职教育就是要提倡百花齐放,能最大程度地使学生获益。”

  学生交就业协调费,学校就帮忙推荐好工作。记者也就此做法采访了一家公办中职学校——郑州市艺术工程学校。该校杨校长首先谈到,推介毕业生就业是职业学校必须承担的义务,不应额外收费。学校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是由物价部门立项审核的,除此之外的任何收费都缺乏依据。“我校以及我所了解的公办学校不存在收取学生就业协调费的情况。”

  杨校长同时认为,好企业需不需要学校的学生,关键是看企业需不需要人和学生的技能素质如何,而不在于什么“公关费”。越是好的企业,对学生的技能素质要求越高。

  关于就业满意率的问题,杨校长表示,现在社会上确实存在一种不和谐的现象,就是一些中介、人力资源公司和学校联合,把学生推介到南方一些劳动力密集型企业。这样,中介、人力资源公司挣了钱,学校也算做了推介,提高了就业率,但是学生的就业质量很低。

  “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是让学生找到更好的工作,而非简单的就业。如果只是把学生推介到一些三天培训便能上岗、以体力劳动为主的企业,就太简单化了,这是学校不负责任的做法,更没有达到职业教育的根本目的。在这种情况下,统计就业满意率就显得非常有意义。因为它是对就业质量的一个反馈,它可以切实反映学生就业的质量,而不像就业率只反映有多少学生就业。” 本报记者 韩俊杰 实习生 段艳超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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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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