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收学生“保护费”寻衅滋事打老师 17岁少年获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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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强收学生“保护费”寻衅滋事打老师 17岁少年获刑
2009年09月24日 10:15 来源:大河网-大河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周斌通讯员张寅龙

  本报开封讯一名无业青年为了找点钱花,竟然跑到学校收学生的“保护费”,不但扰乱校园秩序,还将学校的老师打伤。9月22日,开封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寻衅滋事案件,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胡某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

  17岁的胡某虽年纪轻轻,但好逸恶劳。看了港片“古惑仔”系列后,他感觉电影里的人物活得很潇洒。于是,法律意识淡薄的他决定去附近的学校里找学生弄点钱花。

  今年2月份以来,被告人胡某在开封县罗王乡一中上课期间多次到学校扰乱学校教学秩序,以过生日为由向该校10余名学生要钱,并随意殴打该校学生,造成部分学生因害怕挨打不敢到学校上课。

  6月1日下午,被告人胡某到罗王乡一中校园内玩,并干扰学生上课。学校领导和教师上前制止时,胡某不听制止,将该校教师赵某打伤后逃跑。经法医鉴定,赵某的伤属轻微伤。案发后,胡某的家长已对赵某进行了赔偿。

  法院审理认为,胡某随意殴打他人,强拿硬要,严重扰乱学校教学秩序,情节恶劣,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胡某系未成年人,依法应当从轻处罚,案发后被告人家长对赵某进行了赔偿,取得了赵某的谅解,可酌情对胡某予以从轻处罚。结合被告人胡某的犯罪情节、认罪态度等,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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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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