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厅:逐步消除学校“超大班”现象
本报讯 小学一个班60多人,中学一个班七八十人,如此“大班制”何谈教学质量?针对省人大代表的呼声,广东省教育厅表示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逐步消除大班制特别是超大班制现象,“力争到2011年,我省经济发达地区和欠发达地区中等以上城市义务教育学校100%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并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其余地区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基本达到规范化学校标准。”
今年省“两会”期间,张恒珍等7名省人大代表提交建议称,部分中小学班级人数过多现象,在广东并没有得到彻底解决。许多不发达地区,小学班名额普遍60人以上,中学班名额平均在70-80人。
中小学大班制,学生多难以形成良好的班风,老师因材施教心有余而力不足。代表们认为,一些地方只重视扶持重点学校,忽视了一般学校的建设,导致“择校”之风盛行,是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
代表希望,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和必要的过渡手段,消除现有70人以上的特大班制,逐步化解大班制;制定切实可行的时间表,从2009年秋季起,控制新生班名额,力争到2011年中小学起始年级各班名额人数原则上不超过小学46人、中学50人的国家和省定标准。
省教育厅在对代表建议的答复中坦承,中小学大班制问题是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集中在初中。据2008-2009学年初统计,全省超过56人以上的班的比重达52.3%。目前,珠三角地区大班制情况有较大的改善,但东西部地区问题严重,其中汕尾市(89.08%)、茂名市(88.12%)、湛江市 (85.12%)最为严重。
教育厅在答复中说,下一步要合理调整学校布局,认真解决人口集中的城镇学位紧缺问题,逐步消除大班制特别是超大班制现象。城镇新建居民区的配套学校必须与居民区同步建设。鼓励各地采取合并、一校多区或集团办学等形式,支持具有优质教育资源的公办学校与薄弱学校联合办学。条件具备的地区可将位置邻近的义务教育学校划归同一学区,统筹使用教育教学资源。引导乡镇中心小学和规模较大的片完全小学将邻近村小学和教学点纳入本校统一管理,实行一校多区办学。 (崔朝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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