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小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校长一律就地免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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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南:中小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校长一律就地免职
2009年12月10日 10:02 来源:湖南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我省召开紧急电视电话会部署校园安全工作

  12月9日下午,省教育厅召开全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

  省教育厅在会上通报了今年10月以来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发生的三起重大安全事故和案件。10月19日,娄底市经济开发区春田花花幼儿园园车在送幼儿回家途中,严重超载,车辆翻入池塘,4名幼儿溺水死亡,26名幼儿不同程度受伤;11月27日,桑植县第一中学高一学生陈某等人,与该县第十一中学初二学生刘某等人在县城街上发生纠纷,双方邀约社会青年,约定时间、地点以斗殴的方式解决问题,引发恶性刑事案件,两名社会青年腹部被单刃弹簧刀捅伤,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12月7日晚,湘乡市育才中学(民办)下晚自习时教学楼楼梯间发生严重拥挤踩踏事故,8名学生死亡,26名学生受伤,其中3人重伤,目前事故责任仍在追查中。

  当前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甲感蔓延的可能性仍在增大;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事故频发;学校食物中毒事件时有发生;学校周边敲诈勒索中小学生的案件比较普遍;中小学生楼道拥挤踩踏事故接连发生;涉及中小学的恶性刑事案件时有发生。

  省教育厅负责人表示,以上安全问题的存在,少数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安全意识淡薄、安全工作责任和措施不落实是重要原因。切实抓好各项安全工作,尽可能减少和避免安全事故发生,是当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小学、幼儿园的首要工作任务。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广泛深入开展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活动,切实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省教育厅决定,从12月10日起到12月20日止,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一次中小学、幼儿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大排查,同时在各学校开展防踩踏安全和冬季防火两项安全演练活动;凡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校(园)长一律就地免职;因管理工作不到位,所辖中小学、幼儿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省教育厅对市州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批评,同时建议同级党委、政府追究主要领导及工作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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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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