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海峡都市报4月21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今年2月,福建省政府确定21个小城镇开展综合改革建设试点,省教育厅昨日出台实施意见,21个试点镇教育布局规划将作为当地“十二五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内容。同时,福建省原则上不再新批准设立高等学校,试点镇不专门设立高等学校。
如确需设立的,应经科学论证后,按照规定程序报省政府研究。
省教育厅规定,试点镇学校校址应选在交通便捷、地形开阔、阳光充足、环境适宜、地质条件较好、远离污染源的平坦地段;学校主入口不宜紧靠城市主干道,校门外侧应留有安全缓冲地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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