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高考生综合素质表要公示7天 将作为录取参考——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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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高考生综合素质表要公示7天 将作为录取参考
2010年03月31日 14:53 来源:东南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3月31日讯(本网记者 叶琦)福建省教育厅昨日下发通知,要求各校做好普通高中学生信息补录工作,5月20日后,确定后的信息将通过“福建省普通高中新课程管理系统”,汇总到高招系统电子档案中,在高招录取时一并提交给高校,作为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

  据了解,截至本月初,仍有部分高中缺少一两个学年的学生信息数据,个别高中甚至还没开始使用管理系统,造成了全省普通高中数据统计不全。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指导、督促所属辖区的普通高中尽快录入所有在校生的学籍等信息,具体包括:学生信息,学生异动,考评信息,奖励信息,处罚信息,模块终结性考试成绩,学分评定,综合素质评价的学生自评、互评、教师评价和总评。

  其中,普通高中毕业生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将由省里于4月29日进行统一导入,上述相关信息录入完整后,系统将自动生成《福建省2010届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表》,各普通高中要打印表格在学校或班级公示7天。考生要对评价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并签名确认,最后由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原件将装入考生的纸质档案,作为高校录取新生的必要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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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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