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除教育乱收费:出钱比“出政策”实在——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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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除教育乱收费:出钱比“出政策”实在
2009年01月10日 06:2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1月8日,朝阳区两会现场召开“关注民生”新闻发布会,区教委主任腾国清透露,今年朝阳区财政将拿出3亿元用于教师绩效工资改革,这意味着朝阳区235所学校教师的绩效工资不再靠学校自筹资金解决,而是由政府来出。

  过去义务教育中小学教师的工资,一般也分为基本工资、课时费和“绩效工资”。其中,基本工资部分由政府财政承担,同一区域内的中小学基本一致,而“绩效工资”则因校而异,由学校自筹解决。不同学校之间的教师收入差距,正是由这种“绩效工资”所致。

  “绩效工资”的存在,不但不利于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如薄弱学校的骨干教师“人往高处走”,也导致义务教育学校的乱收费屡禁不止,不少学校在当地政府的默许下,收取借读费、赞助费、择校费,还助长了基础教育错误的“绩效观”,把升学率、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衡量一所学校、一名教师“绩效”的关键指标。

  朝阳区此举的作用将会比较明显:其一,促进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由区政府统筹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将使区内所有学校的教师待遇保持基本一致,从而促使师资力量的各校均衡,并为区内教师实行轮换创造条件;其二,为治理乱收费提供了基础,学校办学资源的均衡,将使择校、借读从根本上减少,而教师待遇不必靠违法乱收费就可解决,学校自然失去冒着被处理而去乱收费的动机。这也将引导学校把办学精力从经营创收转到安心办学上。

  以上做法的出台也进一步表明,只要各级政府履行教育投入责任,多年难治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问题,以及教育均衡发展等问题,就不难解决。只是长期以来,许多地方教育部门在解决以上问题时,出政策多,出钱少。比如,《教师法》和《义务教育法》早就明确了教师的待遇标准,却一直由于政府投入的不到位,没有得到很好执行;从2000年起,也由于政府投入不到位,教育乱收费每每成为行风检查的重大问题;2006年颁布实施的《义务教育法》强调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但由于政府均衡义务教育资源配置的努力不够,各地学校之间依旧存在严重的办学质量差异。

  而实际上,朝阳区的做法,是对国务院于去年年底审议并原则通过的《关于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的指导意见》的落实。《意见》明确指出:“要按照管理以县为主、经费省级统筹、中央适当支持的原则,确保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从这一角度说,朝阳区的做法,应不是一则新闻,因为根据《意见》,全国各省区市,都应由省级统筹义务教育教师绩效工资,由此保障教育投入,促进教育均衡发展。

  为此笔者建议,要彻底落实《意见》,政府有必要为每个学校甚至每个义务教育教师,建立学校账号、教师个人账号,直接将义务教育经费、教师工资,划拨进学校账号、教师账号,切实履行统筹责任,也避免资金的中途截流,以及某些地区、某些学校无法操作到位。如此一来,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以及教育不均衡问题的治理,有望从根本上解决。

  □蒋理(上海 学者)

【编辑:邱观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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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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