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40%独立学院院长认为大学校长是官员——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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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调查显示:40%独立学院院长认为大学校长是官员
2009年07月08日 19:1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武汉7月8日电 (艾启平 朱建华)7月8日,武汉科技大学中南分校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该校通过对全国21个省份的36位独立学院院长的实名问卷调查, 超过40%的独立学院院长认为大学校长是官员。

  据悉,全国现有独立学院323所,截止2007年独立学院在在校生186.62万人。独立学院院长是一种新的大学校长任职形式。独立学院院长和普通民办高校校长任职都由董事会聘任,但与普通民办高校相比,参与举办独立学院的公办高校享有“优先推荐”院长的权力。

  调查显示,当前全国独立学院院长主要来源于三个方面:多数独立学院院长系母体高校在职人员担任;部分系公办高校的离退休人员担任 ,在调查的36位独立学院院长中,年龄在60到69岁的有9位;少数独立学院院长由投资方符合任职条件的董事长兼任。

  对于中国大学校长的角色,约 43%的独立学院院长认为是“官员”,认为大学校长是“学者”约为21%,认为大学校长是“教育家” 约占36%。对于我国当前的大学校长任职体制,认为利大于弊的约占20%,认为弊大于利的约占39%,说不清楚的约占41%。

  对于独立学院院长职业化问题,约71%受访者认为可行。对于独立学院院长应该具备的能力,认为应该具备管理与创新能力的超过97%,认为应该具备科学研究能力的占50%,认为应该具备一定道德素质的约占92%。

  近日,教育部就民办高校校长任职专门发出通知,要求包括独立学院在内的民校校长变更(连任)须要报教育部核准。据悉,民办高校校长任职应具备的条件主要有:在中国境内定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年龄不超过70岁;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副高职以上专业技术职称,10年以上从事高等教育管理的经历。民办高校校长的权利主要有:执行董事会的决定;拟订学校规章制度;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组织教育教学;负责学校日常管理工作。

  湖北是全国的民办高校大省,现有各类民办性质的高校42所。其中独立学院31所,位居全国之冠,另有10所民办高等专科学校和1所民办本科学校。据公开的资料显示,湖北42所民办性质的高校中,有2所高校的校长年龄均超过了70岁,这与国家规定的民办高校校长任职条件不符。(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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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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