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刘杰)小张空乘专业毕业后没有当上空姐,一纸诉状把学校和培训中心告上法庭,指责对方未履行协议,要求退还学费。昌平法院昨天透露,法院判令培训中心退还小张7000元学费。
2006年8月,四川女孩小张被北京交通职业学院录取,交了学杂费17550元。该校培训中心与她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安排小张在航空领域工作。
怀着空姐梦学习一年后,小张被推荐到“中国电影集团公司”。小张的空姐梦破灭后,将北京交通职业学院及培训中心告上法庭,要求他们赔偿自己学杂费等近6万元。
北京交通职业学院不认可小张是其学生。培训中心则说并未承诺无条件给她推荐到航空工作。根据双方协议,小张仍然可以回校继续学习。
法官根据双方协议认定,北京交通职业学院培训中心没有按照协议给小张推荐航空工作,因此应退还2006年的学费7000元。因为小张不能提供2007年和2008年的学费票据,所以不能支持小张的全部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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