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上校企着手取消学校冠名 高校经营权提上议程——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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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沪上校企着手取消学校冠名 高校经营权提上议程
2009年02月11日 15:19 来源:文汇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诸如“北大方正”、“交大昂立”等以“大学名+企业名”的名称,将逐步从高校校办企业的标牌中消失。这样的消息源于教育部日前的一次重申:2009年底前,高校校企必须依法取消学校冠名。

  高校产业管理办公室的负责人已经开始行动,着手取消冠名的相关工作。记者获悉,这次清理实际上只对冠以高校全称的企业发出强制规定,而冠以校名简称的企业,并不在清理之列。教育专家认为,取消冠名只是治标之计,要达到治本效果,关键在于大学退出企业管理。

  名校取消企业冠名

  根据教育部最近对高校企业冠名问题发出的“更名令”,6月底前高校校级领导要全部撤出除资产公司以外的所有学校企业兼职;凡学校企业冠用学校名称全称的,除教育部文件规定的几种特殊情况以外,年底前必须全部依法取消冠名。

  据悉,北大、清华两校校办企业大多已取消校方冠名,知名的“北大方正”改名为“方正科技”,“清华紫光”、“清华同方”已分别变更为“紫光股份”和“同方股份”。复旦大学从2005年开始启动取消校企冠名工作,去年已有几十家校办企业取消冠名。

  “其实教育部取消冠名的文件早就发了,这次只是最后重申。”同济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高主任告诉记者,同济大学从2002年开始清理工作,按相关规定,除了大学科技园、出版社、资产经营公司等可以保留学校全称冠名外,其他的校企原则上都要取消冠名,因而不符合规定又冠以“同济大学”全名的企业已经全部取消冠名。而冠以“同济”简称的企业已经清理20多家。

  记者发现,教育部在规定中只是对冠以校名“全称”的企业发出了严格“更名令”,对于冠以校名“简称”的则没有强制规定。高主任就此表示,像“同济科技”这样对高校教学科研有帮助、经济效益好的企业,高校可以继续扶持,等到条件成熟时,再予以取消冠名。

  取消冠名有利保护学校品牌

  教育部表示,取消校企冠名是为了推进高校产业规范化建设,加快建立新型的产业管理体制,加强企业风险内控制度建设,建立风险预警和防控体系。

  近年来,不少高校的牌子已经被严重滥用,这其中不仅有“北大方正”、“清华紫光”、“复旦复华”、“交大昂立”、“同济科技”等知名上市公司,还有大量的教育咨询公司、管理咨询公司,不少知名高校的冠名企业甚至达数百之多,连一些刚毕业大学生创办的企业也冠上自己母校的名字。

  仅以同济大学为例,上海存在多家冠以“同济”名称的建筑公司、装潢公司,但却跟同济大学没有任何关系,因为这些企业服务质量差,结果令学校蒙受“不白之冤”。不少高校还为此与企业打官司。浙大出台《企业冠用校名管理办法》,通过整顿,清理了200多家此类“挂名企业”。复旦大学专门为学校名称注册商标,以保护学校的品牌。

  在商标研究专家看来,教育部当前的这一举措对于保护学校品牌、降低风险有着重要作用。

  高校经营权提上议程

  有教育专家指出,高校校办企业取消学校冠名,仅是理顺高校与校办企业关系的第一步。教育专家熊丙奇认为,高校校办企业的问题,核心并不在“冠名权”,而在于“经营权”。对国内高校来说,如果仅仅取消企业“冠名权”,却牢牢把握经营权,加之校内财务体系不透明,这样的取消,并不会改变学校与校办企业的实质关系。

  熊丙奇建议,对于国内高校来说,应当切实解决学校退出企业经营问题,并建立透明的财务体系。如果高校理顺学校与企业的关系,少数企业冠名亦无妨;如果高校只投资、冠名,而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将不存在直接经营企业的风险,也不会把学校的办学精力分散到办企业中;如果学校财务管理透明、公开,那么,企业也很难成为学校财务管理的灰色地带,反过来,可以按照股份公司制度,按冠名、投资,获得相应的收益,返还办学。

【编辑:侯冬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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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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