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建委:上调普通住宅标准会加剧供求矛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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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住建委:上调普通住宅标准会加剧供求矛盾

2010年08月18日 09:20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用来界定是否为“豪宅”,并享受不同契税优惠的“普通住宅”标准将暂不调整,以应对房价上涨势头较快的现状。记者昨日获悉,市住建委在“首都之窗”答网友问时透露了这一信息。

  作为衡量“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标准,这项指标对于购房者最大的影响就在契税上。根据政策,如果购买“非普通住宅”需缴纳总房价3%的契税,而“普通住宅”税率则减半至1.5%;除此之外,个人首次购买90平方米以下的“普通住宅”的税率仅为1%。自2005年以来,普通住宅标准都是一年一调整。2008年11月,本市将原标准中的价格由每平方米均价调整为按不同环线区分的房屋总价,扩大了中小户型房屋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覆盖面。

  此后,本市“普通住宅”标准再未调整。因为如果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根据市场状况,总价标准将会上调,享受契税优惠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购房者会省下更多的钱。市住建委表示,2009年下半年以来,购房需求持续旺盛,特别是投资、投机性购房加快入市,商品住房供求矛盾突出,房价呈现较快上涨势头,在这种形势下,考虑到如果上调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宅标准,则相当于降低购房成本,加剧供求矛盾,不利于稳定住房价格,也不利于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基于以上考虑,本市暂未对现行普通住宅标准做出调整。

  不过,市住建委同时表示,将继续密切跟踪市场走势,根据市场变化对普通住宅标准适时做出调整。

  -名词

  “普通住宅”标准

  “普通住宅”需同时满足三个条件:

  ●住宅小区建筑容积率在1.0(含)以上;

  ●单套建筑面积在140(含)平方米以下;

  ●实际成交价低于同区域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1.2倍以下。

  平均交易价格标准为:

  三环以内,总价人民币215万元/套;三环至四环之间175万元/套;四环至五环之间165万元/套;五环以外100万元/套。

  备注:目前本市执行的“普通住宅”标准从2008年11月24日起实行,此前,本市所执行的“享受优惠政策住房平均交易价格”,是通过同级别土地上普通住房的平均交易“单价”来确定,而此次调整为不同环线范围内享受优惠政策住房的“总价”。

  -算账

  买97平方米房 契税多掏2万余

  不调整标准,部分购房者就要多掏钱。以通州为例,其位于五、六环之间,总价标准为100万元/套,某楼盘2008年12月均价为每平方米7800元,一套97平方米的房子总价约为76万元,符合“普通住宅”标准,只需缴纳1.5%的税费;而到2009年底,房价已涨到每平方米15000元,同样的房子总价达到了145万元,超过了标准中“五环以外100万元/套的1.2倍以下”的标准,购房者只能按规定缴纳3%的税费。如果标准调整,将此房屋定义为“普通房屋”,则可以按1.5%的比例缴契税,可以省下2万多元。

  卖150万元房 营业税相差一倍多

  除了买房时的契税外,市民在卖房时需要缴纳的营业税,“普通住宅”与“非普通住宅”的征收差别也很大。2010年营业税政策调整后,购买不足5年的房子再卖时,“普宅”按卖价与此前购买时价格的差额征5.5%的税,“非普宅”按销售价格全额征税;5年(含)以上的,“普宅”免征,“非普宅”差额征税。举例来说,买时80万元的房子,不到5年就卖,卖了150万元,中间差额为70万元,按“普宅”算要缴3.85万元(70万乘以5.5%),如果算作“非普宅”,就要缴8.25万(150万乘以5.5%),两者相差一倍多。(记者 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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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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