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施小计 售楼员白落3万元
30岁的刘先生是吉林人,他在亦庄的一家公司工作多年,但一直住在公司宿舍里,没有自己的房子。
2009年中,刘先生终于凑够了购房款。经过一番精挑细选,他看中了位于亦庄北环东路,号称“低密度、高绿化、交通便利”的林肯公园小区,当时的房价是1.2万元/平方米左右。
6月的一天,他来到林肯公园小区售楼处准备购房。但让他失望的是,他看上的板楼据销售业务员赵成帅说都已经卖光了,“公寓还有,不过买的话必须一次性交50%的房款。”
刘先生正唉声叹气地准备离开,赵成帅又匆匆跑过来:“刚才我查了,板楼确实都卖光了,但有个房子现在买主不想要了,您如果想要,替他交3万元违约金就行。”
峰回路转的一句话,让刘先生颇为高兴,当即交了2万元定金和赵成帅要求的3万元违约金。7天后,他和赵成帅签订了购房合同。
直到案发后刘先生被叫到派出所配合调查,他还说:“当时我觉得他说的理由挺合理的。”而他忽略了一点:这3万元钱,赵成帅告诉他既不能开发票,也不能开收据。如果是正常的支出,怎么可能会这样?
忘乎所以 明目张胆跟客户要好处费
同时被忽悠的还有36岁的王先生。他认购了房子以后觉得光线不好,向赵成帅提出换房。赵成帅以“好位置的都被定出去了”为理由拒绝了他,之后又以同样的方式让王先生高高兴兴地交了“违约金”。
赵成帅忽悠人的手法不止一种。54岁的陈女士说,当时赵成帅很明确地告诉自己,格局好的房子都让领导留起来了,如果买就得另外再交钱。
至于要交多少钱,赵成帅站得远远的给领导打电话,两个人具体说了什么她也听不见。最后,赵成帅告诉她,得再交2万元,否则没戏。
案发后,购房者纷纷表示,大家都是为了买到称心的房子才交钱的。但是,终于出了个“不畏强暴”的主儿。或许是成功次数多了,有点忘乎所以,接待购房者路女士时,赵成帅居然明着告诉她,必须交3万元好处费才能替她选房。
参与互动(0) | 【编辑:林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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