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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加名免税 武汉暂停办理相关业务

2011年09月02日 13:32 来源:长江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近段时间来,围绕房产证上“加名”该不该交税一事一直议论纷纷。昨天,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通知称,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武汉市房管局表示,目前暂停办理相关业务,待接到通知执行这一新政策。

  我市房产证加名按“赠与”计征4%契税

  据市房管局有关人士介绍,此前对房产证加名的征税方式和办理手续是按“赠与行为”对待。夫妻双方约定各自持有该套房产的份额后,首先需要先办理公证手续,再请专业评估公司对需要加名房产的市值进行评估,照赠与房产的手续办理。此过程中,需要缴纳契税,具体计税方式为“加名方持有房产的份额×加名房产评估出来的市值×婚前房产契税税率4%”。

  按照这一规定,如果市民婚前购买的房子现值100万元,要加上妻子的名字,双方约定各享有50%权益,妻子获得50万元,按照这50万元的4%征税,需要缴纳2万元。

  新政:

  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

  婚前房屋产权证加名行为征收契税的政策引起民间争议。昨天,财政部与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的,免征契税。

  对此很多市民不是很了解。亿房研究中心研究员分析,夫妻婚后购房,无论是在一方或者两人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婚后买房加名一直免征契税。因此,“夫妻一方房产变为共有免征契税”,只有一种可能就是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实行免契税。这意味着,武汉的夫妻婚前财产加名将免征契税,只需缴纳工本费等手续费,少了一大笔费用。

  市房管局:

  接到通知后执行新政

  昨天,市房管局有关人士表示,刚从网上看到通知,但该局目前并没有收到正式发文。接到通知后,将严格执行国家新政策。事实上,近一段时间由于一直存在争议,为了保护市民利益,我市房管部门暂停办理了相关业务。

  记者昨天也咨询了3个中心城区房产交易部门,相关人士均表示,新的通知消除了争议,待接到正式通知后,按新政策办理。(记者 马振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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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林伟】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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