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财经中心房产频道

锐评:开宝马申购经适房 风险为零?

2011年09月08日 15:07 来源:羊城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广州市经适房评分排序结果前天揭晓,有22户家庭被审核出不符合经适房的申购条件,其中有7户是因为家庭资产净值超标,而最让人感到刺眼的,当属花30万元买了宝马车的家庭。

  能够开得起宝马的人,依正常情形,都属于有钱人家。倘若混过关了,开宝马者必是挤占本应属于中低收入者的份额,令后者继续居住于逼仄空间;而他则可能因此多了一条投资的渠道,多了一笔不那么正当的财路。本来旨在保障穷苦人家居住权的政策,就要面临种种责难。如果开宝马的人都沦为中低收入者,那么,只能说城市实在太富有了。

  包括开宝马家庭在内的22户家庭已被取消经适房申购资格,但笔者仍想知道的是,处理是不是仅止于此?这一次开着宝马“冲关”不成功,是不是应该限定往后若干年内不得申请经适房呢?如果有关部门觉得,他们已经出局,也没占到便宜,社会也没有什么损失,那只能表明有司宽容大量啦。往后,开着奔驰(当然是分期付款)的居民是不是也会觉得反正不申请白不申请,申请了兴许能混过去。那么,有司的宽容就可能变成“无原则”,被人当成一种默许和纵容了。

  保障房申请程序越来越严格,有司也在认真核对申请者的材料和资格。但制度并非没有纰漏:比如,公共部门缺乏对居民收入的全面精细化统计,由街道给申请人开具收入证明,可信度如何?另外,居民资产信息分散于房管、社保、税局、银行、车管所等机构,各机构之间是否建立起良好的信息沟通平台,使信息得到全面准确反映,也是一大新事。一些人之所以抱有侥幸之心,也可能在于看准了信息汇总尚有“灵活”空间。

  无论被取消资格是出于何因,作为制度提供者的政府部门都不可不对所有可能违规申请的行为作出防范。9月2日媒体曝出的深圳261户违规申购保障房者,受到这样的处罚:驳回申请,处5000元罚款,3年内不得申请。而且有感于处罚太轻,有关部门正修订法规,对不符合条件的骗购人处10万元罚款并追究刑责,而如果是申请成功后被主管部门发现的还要加处一倍罚款。

  现有的《广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实施办法(试行)》中,只规定:成功骗购者须“退出经适房、五年内不得申请”,但对骗购“未遂”的行为当做何处理,则付诸阙如。那么,广州是不是应该修法,界定何者为“违规申购”或“骗购未遂”,并作出罚则呢?(韩江子)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张慧鑫】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