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新城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猛涨近2倍——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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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新城住宅用地基准地价猛涨近2倍
2010年02月04日 06:33 来源: 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609元/m2米升到1800多元/m2

  未办理土地有偿使用的私宅今后在交易时将需要补交更多的地价。昨日,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宣布,经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将从2010年3月1日起实施基准日为2009年7月1日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相比基准日为2007年1月1日的基准地价,中心城区住宅用地平均价格达到1599元/平方米,两年内的上升幅度达到三成。受基准地价变化影响,住宅用地有偿使用费也相应作出调整。

  值得一提的是,大学城所在的小谷围原基准地价约为1115元/平方米,这次上涨了近2000元/平方米,最高达到近3050元/平方米。亚运城所在广州新城也涨了近2倍,从原来的609元/平方米涨到约1800多元/平方米。

  补交的土地出让金

  因基准地价调整而变

  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广州属于原划拨用地上的私有住宅用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已购公有住房)交易、交换、赠与补办土地有偿使用手续的,按区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的10%计收,普通市民划拨土地上的私人住宅在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时,补交的土地出让金就会因基准地价的调整而变化。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表示,目前广州“三旧”改造正全面推进,基准地价作为反映土地正常市场价值的基础数据,将广泛应用于改造成本分析、预期收益测算、自行改造补交土地出让金评估等方面。

  中心城区住宅用地

  平均价格1599元/m2

  本次基准地价涵盖广州市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萝岗区(含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沙区(含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番禺区和花都区所辖范围,中心城区商业、住宅、工业用地平均价格分别为6267元/平方米、1599元/平方米和674元/平方米,比2007年的5840元/平方米、1227元/平方米和676元/平方米分别增长了7.31%、30.32%、-0.30%,年平均增长率分别约为2.86%、11.17%、-0.12%。

  温馨提示:

  查询某个地址的基准地价可以登录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土地管理→基准地价→选择行政区→用途→根据地块位置点击相应分区和图幅(进入后点击右下角图标可放大)。图上的数字就是不同地段、不同用途的基准地价。商业、住宅一般按建筑面积计价,工业按土地面积计价。

  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可以通过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网站(www.laho.gov.cn)查询获知。

  1.越秀区、荔湾区、海珠区、天河区、白云区、黄埔区和萝岗区采用输入房地产证的图幅号进行查询的方式。具体查询方法如下:

  (1)在房地产证房屋坐落一栏找到该房屋所在的图幅号,例如1221图08幅330地号即表示该房屋的图号为1221,幅号为8;

  (2)将获知的图幅号输入网站(www.laho.gov.cn)→土地管理→广州市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查询;

  (3)点击查询按键,即可获知该房屋所在图幅的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1035元/平方米。

  2.番禺区、花都区和南沙区的片区划分范围及价格标准直接采用表格的形式公布,片区划分范围及价格标准详见各区住宅用途土地有偿使用费区片价格表。(记者赖伟行 通讯员穗房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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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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