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台变房间:开发商“偷”面积 技术更上一层楼——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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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阳台变房间:开发商“偷”面积 技术更上一层楼
2009年12月25日 14:40 来源:广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近年,可被改造成一个房间,但只算一半面积的阳台或空中花园设计在楼市大行其道。在买家看来,虽要额外加一面墙的铝合金玻璃甚至要重新砌面墙,但只需付出一半的钱就拥有一个房间的面积,即便计算建筑面积后单价往往不低,但这种“阳台变房间”的户型还是相当受欢迎。

  最近记者发现这种“N+1”的设计已被规划部门叫停,不少新推单位难以再用简单的办法“一隔成房”。可是,开发商的“小聪明”总是难以估量的。继今年10月记者在白云区某楼盘见到神奇的“不算面积”小房间后,近期又在市区某楼盘见到“不算面积”的厨房。记者了解到,该盘巧妙地将一块公共区域嵌入单元内部,虽然在房产证上该部分并不计入面积之内,但由于同层其他单位是无法使用这一区域的,业主则可自行将其改造成为一个小房间,户型由此可“三变四”,“四变五”。和以往的阳台变房间相比,这种办法连一半面积也不用计算,看起来更为着数。

  无独有偶,近日记者也发现市区某楼将一小部分所谓的“设备空间”纳入到单元内部当作厨房。以一套三房单位为例,虽然以后的房产证上会标明建筑面积为121平方米,但包括了这个“不算面积”的厨房以及计算一半面积的阳台、入户花园等空间,使用面积就增加到约147平方米。难怪该盘并没有详尽的、带数据的户型资料提供给顾客,全靠销售人员在样板房内“巧语”推荐。不过,这种“全偷”面积设计,让买家觉得相当划算。

  买家吴先生告诉记者,他买了高层南向三房单位,总价约360万元,如果算房产证面积,单价高达近3万元/m2,而如果算可使用面积,单价只需2.46万元/m2,一下子觉得便宜了不少。吴先生上半年还在同区域买了一套139平方米的单位,更让他对可使用面积深有体会。吴先生表示,新买的房子由于可使用面积近147平方米,结果看起来比之前买的139平方米的单位要大很多。而且,将来缴纳物管费时,却按121平方米交。就算以后在面积上有所争议,一旦想到“赚”了20多平方米,也就不会再肉痛那一两平方米了。看来,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既然不让“偷一半”,开发商干脆来个“全偷”。这样不仅能把单价开高,赚多几分,还能让买家觉得自己赚到,不必再和开发商锱铢必较,真是一箭双雕的策略。 ( 陈白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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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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