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部认为调控房价回收过剩流动性是关键——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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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部认为调控房价回收过剩流动性是关键
2010年04月14日 10:18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从全国两会前到3月底,媒体上不断地出现关于招拍挂出让制度何去何从的讨论。另有某知名网站民意调查显示,563人中,竟有81.9%的人认为应彻底改革土地拍卖制度。日前,国土资源部约请相关专家、业内人士和基层土地管理者发出系列观点性文章,高调回应,要坚定不移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

  文章中指出,取消土地招拍挂制度来抑制房价不切实际。招拍挂出让形成的地价是土地市场价值的真实反映,即使政府低价出让了土地,开发商也不会将节省的土地出让金让利给购房人。有数据表明,去年7月国土资源部公布的北京21个项目的地价房价比中,地价房价比最低的项目,每平方米楼面地价只有1720元,但项目开盘价却达到了每平方米12000元,地价只占14.33%。

  文章认为,在商品房市场上,只要流动性过剩的局面没有根本的改善,就算最大限度地增加供地,也改变不了僧多粥少的局面。早在2007年,“流动性泛滥引发地价上涨”已成业界共识,而到2010年,“天量信贷、低成本融资使房地产在资本竞相追逐中上涨”,是过量资金追逐有限资源的另一种表述。光靠国土部门一家来调控房价,难免重拳打在棉花上、按下葫芦起来瓢。要想牵住房价过快上涨的牛鼻子,回收过剩的流动性是关键,实体经济的恢复是关键。

  因此,指望通过取消招拍挂制度来抑制房价,不但违反市场规则,也不切实际。文章强调,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创造了一个公开、透明的竞争平台,最大限度地防止了暗箱操作,保证了国有资产价值的充分体现。在目前条件下,应坚定不移地坚持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

  各方专家也一并提出应在一些环节上对土地招拍挂出让制度加以完善。首先,有必要将民生目标明确纳入招拍挂制度。进一步细化土地用途分类管理。其次,在制度设计上,有必要对一些出让环节进行优化和完善。再次,在具体操作上,可以规定涉及民生的普通住宅用地必须采用“一次报价”或“综合条件最优者得”的方式出让。(本报记者 陆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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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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