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上住户的卫生间漏水,殃及楼下。虽经数次“开膛剖肚”式的“大手术”,但仍无济于事。由此引发了楼上楼下两住户及开发商之间长达7个多月的“拉锯战”。
楼上漏水楼下遭殃
吕先生在扬州市宝应县一家医院工作,今年1月18日,他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新房钥匙,新房位于二楼。随后,他就联系了装修公司,准备装修后入住。
装修很快开工了,但装修师傅突然发现,吕先生家的房子存在严重漏水现象,地点在卫生间。不过,不是吕先生家的卫生间往楼下漏水,而是楼上的卫生间往吕先生家漏水。装修不得不暂停,先要处理好漏水的问题。
吕先生找到了楼上房子的业主房女士,想让对方把漏水问题解决掉。不料,房女士见到吕先生也诉起苦来:“漏水不是我们的原因,我们自己也没有在卫生间做过什么改造工程。漏水是开发商的一个施工队造成的,也不知道他们怎么弄的。”
吕先生只好去找开发商,要求他们维修房女士家的卫生间,对方答应了。大约等了一个月,听开发商说问题解决了,吕先生这才继续装修自己的新房。
新房不能住出去租房
不久,新房装修好了,吕先生一家欢天喜地地搬了进去。然而没几天,他发现老问题再次出现,而且更严重了。“发现上面漏的水比以前还要多,还没多长时间,天花板都发霉变黑了。而且楼上卫生间漏的都是脏水,弄得我们家里也是臭气扑鼻”。
张先生觉得房子没法继续住了,只好出去租房子居住。随后,吕先生向宝应县消协求助。
吕先生表示,在外租房期间,他也经常去找开发商,开发商也没有推脱,联系施工人员对房女士家的卫生间先后4次堵漏,但是始终没能堵住。新房交付已经5个多月仍然不能入住,吕先生提出,楼上住户及开发商应共同承担自己的房租费、误工费等相关损失。
三方扯皮闹上法庭
面对消协的调查人员,楼上住户房女士称,房子都是开发商建造的,有问题应由开发商承担责任。而开发商则认为,别的房子都没有问题,只有房女士家的卫生间漏水,受此影响的吕先生还是应该找房女士去解决问题。
开发商的代理人张某还认为,可能是房女士家当初没等房子完全交付,就提前进去装修了,结果破坏了卫生间的防水层。对此,房女士坚决否认。三方当事人各执一词,消协的调解陷入僵局。8月17日,此事被移送至宝应县人民法院处理。8月21日上午,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将案件发回消协,并委派两名法官协同调查处理此案。
事情终于出现转机。当天下午,三方当事人再次面对面坐在一起,经过法官和消协工作人员的联合调解,三方达成协议:开发商承诺9月3日之前免费维修好房女士家的卫生间,确保不再出现漏水现象;如果超过维修期限,开发商每天将赔偿吕先生200元违约金;开发商赔偿吕先生的房租费、误工费5000元,并承担本案诉讼费90元,另承担房女士相关损失1000元。
截至记者发稿,三方当事人对上述协议均已履行到位,一场持续7个多月的“拉锯战”终于画上句号。
本报记者 吕强盛 赵银忠 李学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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