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买卖二手房签两份合同属无效——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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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买卖二手房签两份合同属无效
2009年10月23日 09:24 来源:京华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读者李女士问:我买了套二手房,合同约定总价300万,为了低价过户,同时还有一个补充协议约定总价实际为400万,现在房主不同意低价过户了,他属于违约行为吗?

  北京京华律师事务所王佳红律师解答:你们双方就同一房屋签署了两份总价不同的买卖合同,说明你们是以合法的形式掩盖非法的目的,这是无效的合同。现在房主不同意,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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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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