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开发商自编楼盘门牌号 业主没法办产权证——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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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开发商自编楼盘门牌号 业主没法办产权证
2009年12月17日 14:41 来源:南京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开发商自编楼盘门牌号码,结果导致业主没法办理产权证;楼盘从开发到交付频繁易名,邮政、电信等部门犯了愁……台盟南京市委近期完成的一项调研显示,楼盘一地多名,引发了诸多麻烦。

  非标准地名之“乱相”

  为了拉动销售,许多楼盘在宣传时往往隐去真名,采用或洋气或炫酷的“艺名”。时间一长,这些“艺名”的名气之大,甚至超过了标准地名。如“玛斯兰德”、“帝景天城”、“伦敦城”、“阿尔卡迪亚”等较为“著名”的地名均非标准名。更有甚者,竟然取了几个“艺名”,如仙林地区的“东墅山庄”,在短短8个月时间里,先后更换了“英伦·爱丁堡”、“都铎郡”、“东墅山庄”3个名字……

  这些眼花缭乱的“艺名”与有关法规背道而驰。民政部颁发的《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明确规定不得以外国人名、地名命名我国地名。2008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也明文规定,楼盘必须终身采用南京市地名办批准的标准名称,用“艺名”进行商业推广属违规行为。

  一地多名后患无穷

  根据我市地名管理规定,新建项目应当在规划设计的同时办理地名申报手续,施工结束时地名标志随之设置完成。但从目前的情况来看,出于营销目的,很多开发商在动工之前就取了名字并开始对外宣传,等到工程竣工交付后才来申报地名命名。而往往申报的项目名称有很多不符合地名管理的要求,从而造成规划许可证上的项目名称与实际审批的标准地名不一致。

  地名的变化给购房人也带来了不少麻烦。经过审批的楼盘名称,地名管理部门将发往规划、公安以及邮政、电信等部门,以备交付后按照核定的楼盘名称进行门牌号码的设定和通邮、通信,而开发商自己使用的楼盘推广名称由于不被任何政府部门和机构认可,将阻碍这些基本设施的到位。此外,有的开发商除了自编楼盘名称外,还自编建筑坐落和门牌号码,这就有可能造成实际交付的房屋与所购房屋不一致情况,给办理相关产权证件带来不利影响。

  建立共同参与机制是关键

  针对这一现象,台盟南京市委在调研报告中指出,“地名是涉及全社会的公共服务事业,任何一个部门都不可能独自做好所有地名工作,必须建立有关方面互相配合的协调共管机制。”

  台盟南京市委呼吁,要整合资源,进一步扩大地名工作社会参与度,逐步实现地名工作社会化。加强对建设单位使用标准地名的宣传,做到建成一处,申报一处,不要漏报、错用、迟报或者不报。要严格执行《南京市地名管理条例》,明确民政、城建、规划、房产、工商等部门的具体职责,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对违反地名管理规定擅自命名的单位予以曝光,责令其更正,有效地遏制一地多名的混乱现象。

  本报通讯员 游磊 本报记者 毛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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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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