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楼每天日照不足1小时 开发商:要充足买别墅去——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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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楼每天日照不足1小时 开发商:要充足买别墅去
2010年01月18日 10:37 来源:楚天都市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家在江岸的杨先生,为新买的一套房子苦恼不已:主卧和客厅的日照一天不足一个钟头,远低于国家标准。在换房遭拒后,他决定向法院起诉索赔。昨日,该起纠纷涉及的房产开发方回应:他的房子日照不足很正常,我们愿对簿公堂。

  杨先生的新房位于盘龙城歌林花园第20栋4楼。他说,该房是2008年11月28日交的,总共93平米花费27万余元。2007年交的钱,没曾想该楼盘二期项目又建了一栋18层楼,“这栋楼把我家遮挡住,导致房间每天日照不足一个小时”。

  昨日正逢晴天,记者走进杨先生的新房,房子坐北朝南,东侧有一间小房,南面是主卧和客厅。9:55,东侧小房开始有阳光照射,较充足;10:13,主卧阳台有阳光从东侧射来,面积约1平米的阳台有四分之一受覆盖;客厅无阳光。随着太阳移动,10:30,阳光覆盖阳台的三分之一,11时许,太阳被前面的楼房遮挡,阳台日照消失。此后持续到下午3时30分,仅客厅阳台有13分钟日照。“我家4楼都这样,1、2楼就更惨了,阳光不好,楼前的树都长得不如别的楼。”杨先生指着楼前一排矮树说。

  按国家建设部发布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要求:大城市住宅日照,要满足大寒日(约1月20日)底层窗台的日照不得少于两小时。另按《高层建筑日照分析规则》规定,日照分析是指受遮挡建筑主要朝向窗户的日照有效时间。

  杨先生由此认为开发商的规划不合理,要求换房或退房,但被拒绝。

  记者就此采访歌林花园销售中心。一名于姓工作人员否认杨的房子未达到两小时日照标准,但另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员回应:几十层高楼房,底层日照不足很正常,要充足的日照就买别墅去。

  昨日,记者看到杨先生拟写的诉状:索赔因阳光遮挡导致的电费、采暖设施增加费用,健康补偿费等,共计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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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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