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保局表态:保障性住房申购或可跨区选——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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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住保局表态:保障性住房申购或可跨区选
2009年09月17日 15:32 来源:上海青年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因区域、位置等原因,本市一些保障对象主动放弃实物配租。今后,这种困境有望得到缓解。沪上保障性住房的申购家庭,有望跨区选房——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在对民建上海市委的一份提案答复上如此表态。

  困境:不同区保障性住房不共享

  “廉租不廉住,有居不宜居”,民建上海市委在提案中,对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现状如是形容。目前,保障性住房的单一性和保障对象住房需求的多样性形成矛盾。这让低收入群体对住房保障制度满意度不高。

  北京今年第一批限价房摇号配售中,14058户限价房配售家庭中,有2794户家庭放弃选房,占19.9%。其中一部分家庭是因经济实力较差而弃选,不少家庭是因为“挑区域”、“挑位置”、“挑户型”而弃选。本市也有一些保障对象因区域、位置等原因主动放弃实物配租。

  造成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分配,主要由各区负责,不同区域的保障房资源不能共享,致低收入群体的选择范围过于狭窄。

  因此,民建市委建议制定全市统一的保障性住房置换的制度和规定,设立全市性保障性房源信息平台,拓宽可选择面。把保障房置换工作列入街道、乡镇基层政府职责,避免市场化带来的弊端,还要建立相应的租、售转换操作平台和机构。

  出路:“以区为主”将设置换机制

  对于这份提案建议,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答复,上述平台已在推动中,实施原则是“市区联手,以区为主”。

  目前,本市保障性住房主要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针对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机构已建立市和区县联网的租赁信息及服务平台,帮助保障对象查询和选择房源,它也能和各区县的相关机构签订合同。

  针对经济适用住房,本市专门设立房屋置换机制。经相关机构同意,申请家庭将原住房交政府指定机构按合理价格收购,可以适当提高其购买和租赁的套型标准。这样做,是为了鼓励申请家庭置换原住房,作为廉租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的房源。

  针对部分居民想跨区域挑选住房,今后在经适房供应中,可能会有一些这方面的选房需求。有关部门说,各区县租赁服务平台要联网,共享资源,调配房源。

    本报讯记者 王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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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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