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税调整响大 部分二手房税费成本涨3倍——中新网
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房产新闻
    营业税调整响大 部分二手房税费成本涨3倍
2009年12月10日 08:20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房新政解读

  “这一政策的调整将对市场产生重大影响,受到冲击的主要是房龄2年以上5年以内的二手房,其交易税费成本将上升3倍左右。”美联物业市场总监张大伟告诉记者。

  他表示,尽管2009年1月1日前也是2年以上房产需要交营业税,但是在实际市场交易中,由于有“黑白合同”的原因,2009年前北京5年内二手房交易基本上都是按照规定的最低指导价格纳税。而2009年9月84号文出台后,“黑白合同”行不通了,所以今后将按照成交额的全额纳税。

  比如一套房龄为3年的总价200万的房产,建委指导价格为80万,那么在2008年该套房产一般是按80万元缴纳营业税的,为4.4万元;2009年该套房产无需交纳营业税;而从2010年1月1日后,该房产就需要按200万元来缴纳营业税了,税额达到11万元。而从政策的表述来看,2年内房产和5年以上房产的营业税缴纳方式都没有改变,前者仍是按差额的5.5%来交纳,后者仍然不需要缴纳营业税。

  我爱我家副总裁胡景晖告诉记者,该公司统计显示,目前市场交易的房源中,2年以上5年以内的房产占到了40.7%,也就是说,有四成房源的交易成本都将大幅上升。胡景晖认为,这对于抑制投资、投机型需求无疑会起到很大作用,但是另一方面也会使部分房东产生惜售情绪。同时,税费成本也可能会转嫁给买方,从而使购房者的成本进一步提升。

  本报记者 杨娟娟

商讯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