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出台规划新规打压开发商“挑高偷面积”——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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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京出台规划新规打压开发商“挑高偷面积”
2009年12月24日 14:04 来源:扬子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不少开发商将住宅高度提高到3米甚至3米以上,通过挑高住宅层高来“偷”面积,并作为抬高房价一个卖点对外兜售;还有将酒店式公寓当做住宅来卖的,而这一点也正是规划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一个弱点,让开发商钻了审批过程中的空子。不过这一小聪明到明年1月1日起就不灵了。昨天记者从南京市规划局获悉,南京将执行新的建设项目容积率标准。

  住宅层高大于3米,面积要乘1.5

  目前南京市住宅市场上对层高没有明确规定,有的层高超过合理范畴,有的商业办公层高一做就做十几米非常不合理。南京市规划局技术法规处刘园介绍说,即将执行的建设项目容积率管理条例规定,除独立式住宅建筑(别墅)和需要大空间的商业建筑以外,住宅建筑层高大于3米、公寓(包括酒店式公寓)和办公建筑层高大于4.8米、商业建筑层高大于6米的,计算容积率指标时,该层建筑面积均按该层实际建筑面积的1.5倍计算;只有住宅、公寓建筑的起居厅,办公、商业建筑的门厅、大堂、中庭、内廊、采光厅、大型会议室等公共部分仍按其实际建筑面积计算容积率。

  酒店式公寓面积不得大于100平方米

  酒店式公寓越来越多,但是却始终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有的开发商明明是在建酒店公寓,可是将酒店式公寓当成住宅来卖,愚弄老百姓,同时在产权证的发放上不便于管理。规划局有关人士告诉记者,南京此次首次在《南京市酒店式公寓规划审批管理规定》中,给酒店式公寓下了个定义,就是指具有居住功能,但不同于一般住宅平面和功能的建筑形式,从外立面上来看,没有阳台。

  记者了解到,在商业办公用地上建设的酒店式公寓,原则上是江南八区内酒店式公寓建设量不能超过居住量的20%,在新区不得超过35%。酒店式公寓层高一般不得超过4.8米。单套建筑面积不得大于100平米,阳台不得外挑,必须采用封闭式等。新规还特别提出,酒店式公寓建筑单体不得按照“独门独户”的单元式住宅套型设计,一般应采用通廊式布局。

  坡地楼盘计算面积有了明确说法

  目前,不少楼盘都是在坡地上建设的,而且越来越多,那么对于坡地建设的地下、地上面积将如何计算?规划局法规处人士解释说,新建建筑被地形部分掩埋的,当掩埋长度不足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时,该层建筑面积全部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的二分之一计入容积率;掩埋长度超过本层建筑外墙周长三分之二时,该层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其中,住宅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2米以内的建筑部分、其它建筑顶板标高超出室外地坪标高1.5米以内的建筑部分,视为被掩埋。 (王宏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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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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