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评:公积金也应是“公知金”——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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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评:公积金也应是“公知金”
2009年06月17日 11:29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一则“公积金提取可能出现大变革”的消息在广州街边传出后,引发广州不少市民纷纷到银行突击提取公积金。经媒体披露后,广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在6月13日表态云,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系统将在7月正式启动,有关政策以即将公布的文件为准。并发出“硬话”:不能违规套取公积金,否则会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广州一些市民为何会挤兑公积金?与其说是听信社会传言后的冲动,不如说在公积金管理问题上,相关部门缺乏了足够透明度。比如,拟订《公积金管理办法》要求,公积金账户需留最近6个月缴存额做“沉底”资金。对此就有网友质疑,这样是否有法律依据?还有公众问,公积金是我自己账户的钱,为何取款要设这么多门槛?比如,去年12月11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提取办法》曾规定,每次提取现款,需要提供房屋产权证等证明。这就证明,广州公积金的使用只是由管理部门说了算,管理部门怎么弄捏只是他们的“分内事”,似乎与广大公众无关。或许由于在公积金管理问题上公众感觉已有多个“不明真相”的环节,才令公众不解。比如,媒体披露,市民张先生用公积金贷款买了一套房,每月房贷2000元,但他的公积金月缴存数是2500元。原先,他就可以取2500元,但现在最多只能取2000元。因此,当传出公积金管理将要大变革的“街边信息”后,公众不管信息是否属实,本能地采取先下手为强、把钱取回来才保险的态度。这就说明,面对公众对公积金的挤兑冲动,与其说是什么“公众听信了传言”,相关部门不如扪心反省,找出原因,拿出有效的办法与措施进行整改才是上策。

  在公积金问题上,相关管理部门需反省什么?当然要反省管理的具体办法是否细致,是否符合法律要求,是否符合公众的利益。依笔者之见,更重要的是要明晰一个道理,公积金应是“公知金”。

  谓之“公知金”,就是公积金需要家喻户晓人人了解的资金管理制度。公积金是公众自己的钱,公众要知道公积金的意义,还要知道公积金的来龙去脉以及管理的所有具体措施。而今,按媒体反映,公众对广州公积金的某些管理环节不解不满,就值得相关部门反思。

  公积金制度不仅事涉一笔资金的使用,更是一项政策制度。那么,就必须向公众全面公开。不但公积金管理制度出台时需要听取公众的意见,就是在公积金进行改革时也需要广泛听证。比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邀请相关专家、公众代表进行讨论,不能只由相关部门关起门来决定,更不能由一两个部门说了算。诚然,集思广益后出台的公积金管理制度可能也会有不同声音,但毕竟是已经过公众讨论这一道关,多数公众已知情已认可,在贯彻落实时的阻力会减少一些,也让公众放心一些。

  说公积金是“公知金”,实质是体现人民知情权。

  落实人民知情权是民主政治使然。事关公众利益的改革,要让公众知情,听取公众意见建议,才能推进工作,才能坚持改革的方向。面对公众挤兑公积金问题,确实需要相关部门反思一下公积金的公众知情权、参与权问题了。(亦菲)

【编辑:位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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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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