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正视公租房梦想与现实落差 惠及更多公众——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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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评论:正视公租房梦想与现实落差 惠及更多公众
2009年11月12日 07:50 来源:工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青年报社会调查中心近日通过题客调查网,对全国31个省(区、市)12328人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95.1%的人支持公共租赁房在全国推广,其中55.0%的人“非常支持”。

  在原有的“政府保障、市场供应”二级住房供应体系下,存在一种“夹心层”现象——一些中低收入家庭、新近毕业的大学生以及外来务工人员,往往既不够资格购买经济适用房、租廉租房,又买不起商品房。这些人的住房问题不解决好,不仅影响“住有所居”的民生福祉实现,也不利于为城市发展留住人才。为此,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提出“政府保障、政府支持和市场供应”的三级住房提供模式设想。近年来,公租房在一些地方出现。

  然而,与民调中的公众热捧相比,现实中,一些地方的公租房却遭到冷遇。深圳是最早推行公租房的城市,过去两年均以低于市场价30%的租金推出公租房,但在选租时都出现了大批申请家庭弃权的现象。去年,深圳市推出的2730套公租房,在各区的空置率普遍达70%以上,个别区高达90%。

  可见,公租房承载的梦想,与现实之间存在一定落差。即“夹心层”对公租房的渴望,并没有转化为租房的动力。原因何在?

  表面看,价格无优势,位置偏远,性价比不高是公租房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但笔者以为,这也恰恰反映出政府部门对公租房认识上的两大误区:第一,对公租房的保障房性质缺乏准确定位,依旧采取投资经营模式运作,制定租金标准时一心考虑成本回收,而没有顾及租户的实际承受能力;第二,缺乏解决好“夹心层”住房问题的责任感,一些地方敷衍塞责,应付了事,甚至担心影响房地产市场,不愿拿出更好的地段建公租房。

  公租房作为政策性住房,是政府调控二次分配的有效手段,可以调节不同阶层收入差距和福利待遇,推动社会公平与和谐。它不仅事关公众权益,而且关系着政府责任担当的形象。因此,重视公租房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差距,并致力于切实解决个中矛盾,意义重大。在这次调查中,受访者对公租房表达的“租金低于市场价、交通便利区域、配套设施比较齐备、条件比较舒服”等一系列愿景和要求,应该得到适当满足。

  在这一问题上,一些地方的成熟经验值得借鉴。香港的公屋大小不一,租金也颇具弹性,可以满足不同家庭的需求。此外,迁出制的引入,提高了公屋的周转率,保障了更多人受益。新加坡82%的居民住在政府提供的公屋,其公屋以社区环境优美、配套设施齐全闻名世界。

  可喜的是,在深圳公租房遇冷后,当地有关部门开始改变思路,从“并非一定要收回成本”的角度重新调整租金。但愿九成支持率,能促使更多地方重视公众需求,完善公租房建设和使用制度,突出公益性,惠及更多公众。(张遇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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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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