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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政府部门紧急叫停开发商为购房者补差价做法

2008年10月15日 05:07 来源:新京报 发表评论



前日,仍有部分业主聚集在楼盘前要退房。据《广州日报》

  本报讯 开盘价每平方米2万元,3个月后均价陡降到了1.6万元,“早买房变成了早吃亏”,对此深圳桑泰·丹华府楼盘开发商作出了拿近3000万元对老业主“全额补差价”的承诺,引起楼市一片哗然。

  昨天记者获悉,此举已被深圳市政府部门紧急叫停,而部分补差价的承诺也并未兑现。对此,法律界人士直言,这是开发商一种变相的促销手段,补与不补均与法律无关,提醒消费者“买楼也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昨天下午,位于深圳市南山区的桑泰·丹华府楼盘营销中心大厅冷冷清清,只有1位市民在咨询。

  该楼盘现场置业顾问曾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盘于去年年底开盘,开盘均价是2万元/平方米。3月27日,开发商将均价下调至1.6万元/平方米,起价为1.3万元/平方米。

  降价后,对大户型业主来说,产生高达数十万元的差价,他们由此产生了埋怨。对此,开发商决定给予全部业主差额补偿,补偿分两种方式进行:还没有签订合同的业主,开发商会直接以新价格与之重新签合同;已经签订了购房合同的业主,开发商则以装修款的形式退回给客户,由此涉及的差价补偿款近3000万元。

  “该做法没开始多久就被深圳市国土房产局紧急叫停了。”据开发公司工作人员介绍,深圳国土部门明确表示不提倡这种大张旗鼓大规模重新签订购房合同的行为,因为重签合同涉及到重新备案以及一些监管的细节。后来,这种补差价的做法就基本暂停了,只是有些还没有签订正式购房合同的业主,以新的低价格签订了正式合同。

  - 律师说法

  “补差价只是一种促销”

  广东维国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奉勇说,目前深圳楼价下跌,开发商补购房者房价差额,主要是为了让购房者心理平衡。从法律角度来说,目前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没有限制和具体规定,开发商的这种促销手段并没有违反法规。但是,业主要求补偿差价“于法无据”,不属于合理诉求,开发商一旦答应了业主的要求,将会破坏契约和诚信原则,此头一开,将形成不好的先例。需要看清楚的是,这种补差价的做法只是一种促销。  《广州日报》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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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9月份断供以来,一些业主经常收到银行的短信提醒,有时一天3个电话,要求业主们赶紧交钱供楼,否则银行将“有权处置其房产”。

编辑:张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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